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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展荷: 本院受理原告刘丽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125民初59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何灵文: 本院受理原告何由东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林锦华: 本院受理原告严立金与被告林锦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0)闽0125民初18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林惠卿: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339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林惠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3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卢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卢建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张荣文: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张荣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3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段冬冬: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兴隆百年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段冬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8: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卢淑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卢淑玲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8: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汤权林: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汤权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22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吴启文: 本院受理原告蔡文生与被告吴启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3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林敏妹: 本院受理原告余坦飞与被告林敏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欧兆川: 本院受理原告吴为林与被告欧兆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福州迪妮宝贝服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连江县红森服装加工厂与被告福州迪妮宝贝服装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郭家河: 本院受理原告黄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杨发阳: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高志强日用品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泰宁县高志强日用品店起诉要求:判令你支付分红款3万元和保证金10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6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四)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冯马林: 本院受理原告江芳胜与被告冯马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467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冯马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芳胜支付借款本金10000元;二、冯马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芳胜支付逾期利息(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5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三、驳回江芳胜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冯马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计65元,由冯马林负担53元,江芳胜负担1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邹德明: 本院受理原告夏爱梅与被告邹德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夏爱梅起诉要求:1、判令邹德明归还借款28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邹德明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三)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范起强: 本院受理原告胡绍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范起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胡绍财借款本金1万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厦门康乐健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燕与被告厦门康乐健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张燕借款本金198500元、借款利息24720元,本息合计223220元;并以借款本金108500元(88500元+2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29日起按照月利率2%继续支付借款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108500元为止;并以借款本金9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29日起按照月利率1.5%继续支付借款利息至还清借款本金90000元为止;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张燕律师代理费9925元;三、驳回张燕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02元,由原告负担73元,由被告负担4629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赖顺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蒋娟兰、黄伟荣、黄佳佳、陈松妹: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三明市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该案定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袁章明: 本院受理原告林金表与被告袁章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2010),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闽0105破3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金星申请,于2020年8月21日裁定受理债务人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报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陈立新担任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0月10日前向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9层;邮政编码:350000;联系人:陈成;联系电话:1395020686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5:00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东路2号保税区综合楼9层马尾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会议室召开。 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申报文件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形式性的初步核对。相关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若授权他人代为申报)、债权凭证(如合同书、借条、对账凭证、转账凭证、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的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对福建同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务人福建同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也应依法终结或中止。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公告 (2020)谨破管字第001号 根据债权人金星申请,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1日裁定受理债务人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报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陈立新担任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0月10日前向本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29层;邮政编码:350000;联系人:陈成;联系电话:1395020686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5:00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东路2号保税区综合楼9层马尾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会议室召开。 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申报文件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形式性的初步核对。相关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若授权他人代为申报)、债权凭证(如合同书、借条、对账凭证、转账凭证、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的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本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对福建同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申请执行人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管理人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对债务人福建同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也应依法终结或中止。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本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同一出行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1日 泉州华夏天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泉州华夏天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19)榕仲受927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榕仲裁927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谢云彪: 本院受理原告黄文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谢云彪应向黄文军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支付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00元、公告费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润本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2月1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志银 联系电话:1397938393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东街华闽7号仓库 泉州润本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徐志银 成员:徐志榜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金天彩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金天彩建筑修缮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9月1日股东决定,福鼎市金石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259312376 联系人:史进华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文昌街50-54号 福鼎市金石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雯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34761X7N,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雯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亿品天下茶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7220011812,声明作废。 浦城县亿品天下茶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宝泉家具商行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3年7月1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1023001434,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宝泉家具商行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思古建盏陶瓷工作室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7840030510,规格:38mm,材质:光敏,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思古建盏 陶瓷工作室 2020年9月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阳市亚龙农林专业合作社2020年8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叶诗武 建阳市亚龙农林专业合作社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唐金丙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TM350425198009132612,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唐金丙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伟义家庭农场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浦城县伟义家庭农场;公章编码:3507220009688;规格:4.2cm),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伟义家庭农场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福清丰缇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清丰缇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盖洋慧兴水电站(普通合伙)不慎遗失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1L00953744D;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419825),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盖洋慧兴水电站(普通合伙) 2020年9月1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卢宾铝合金装潢店不慎遗失福建省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8月1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625600137051,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卢宾铝合金装潢店 2020年9月1日 认领公告 2020年8月16日15时15分,我局在霞浦县北壁乡盘前村附近海域(26°36′.280N,119°52′.190E)先后查获一艘船舶(钢结构泡沫油船,船载成品油1.33吨,未涂刷船名船号,船长约10米、宽约3米)。查获时,在该船上未发现该船任何相关船舶证书及船载成品油的相关手续。现依法在《福建法治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成品油的货主及船主到我单位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置。(联系电话:17705930494、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宁德海警局 2020年9月1日 认领公告 2020年8月16日15时30分,我局在霞浦县北壁乡盘前村附近海域(26°36′.280N,119°52′.186E)先后查获一艘船舶(钢结构泡沫油船,船上空载,未涂刷船名船号,船长约16米、宽约4米)。查获时,在该船上未发现该船任何相关船舶证书。现依法在《福建法治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到我单位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置。(联系电话:17705930494、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宁德海警局 2020年9月1日 认领公告 2020年8月2日下午17时许,宁德海警局福鼎工作站在浙江苍南县霞关镇兴霞村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渔业捕捞船,该船船长约42米,宽约6米,船身为黑色,驾驶台为白色,船头有一根白色桅杆,该船至今无人认领,现依法对该船进行公告。请上述渔业捕捞船舶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船舶有效证件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法对该船进行处理。 联系人:孙警官17350666770 宁德海警局 2020年9月1日 公 告 福州海川物流有限公司: 本机关受理林福志与永春县达鑫物流有限公司、福州海川物流有限公司工伤行政确认一案已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永人社工认(2020)9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永春县人民政府或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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