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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 17:10:20

福建法治报2020年11月3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魏国萍:

本院受理原告林世国与被告魏国萍、永安市嘉和投资有限公司、华夏(永安)房地产有限公司、永安诚上投资有限公司、郑诚松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涉军审判庭领取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胡俊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30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福建省众塑生物降解薄膜有限公司、陕西中兴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安市恒盛合金钢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永安德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周卫国:

原告永安市展鸿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卫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周卫国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永安市展鸿贸易有限公司空调货款29260元。案件受理费532元,公告费600元,由周卫国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叶玉珍:

原告永安天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叶玉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叶玉珍应于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永安天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1740元(从2017年7月1日算至2020年3月31日)。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叶玉珍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邱有珠、郑光淼: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81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黄秉权: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6222号原告黄毅滨与被告黄秉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2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许俊楠: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6444号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许俊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4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程玉莲:

本院受理原告雷泉金与被告程玉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邓盛贵: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渔盛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邓盛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鄢峰: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朱艳芸、鄢明霞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2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吴成志:

本院受理原告赵莲桂诉被告吴成志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1民初894号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请: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吴杰、黄晓东、林华帧、许建强、福建申融贸易有限公司、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被告吴杰、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晓东、林华帧、许建强、福建申融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案号(2020)闽0430民初9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晓东、林华帧、福建申融贸易有限公司、许建强:

本院受理原告杨爱珍与被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宁德市浩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黄晓东、林华帧、福建申融贸易有限公司、许建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案号(2020)闽0430民初98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吴国良、廖艳红、夏文明: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及建宁县黄埠乡贤河福农林业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30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廖艳红、吴国良、夏文明: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30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柯金通、麻林芝:

本院受理原告黄庆阳诉被告柯金通、麻林芝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322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蔡斌:

本院受理原告林淑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303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林淑平与蔡斌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245元,公告费720元,由林淑平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林珊: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林珊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399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解除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林珊签订的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合约;二、林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借款本金129892.93元、利息(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违约金(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但利息和违约金总额不超出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本案受理费2966元,保全费1170元,公告费500元,合计4636元,由林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李钧鳌、朱兴兰: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钧鳌、朱兴兰、福建省泰宁信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李钧鳌、朱兴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9670元。二、李钧鳌、朱兴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借款利息(截止2019年6月27日的利息为56450.99元,之后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三、福建省泰宁信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福建省泰宁信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李钧鳌、朱兴兰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受理费1953元,保全费880元,公告费500元,合计3333元,由李钧鳌、朱兴兰、福建省泰宁信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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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日誉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金锌、刘红、三明市陶信贸易有限公司、朱金淋、刘月果: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梅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三明日誉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金锌、刘红、罗高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三明市陶信贸易有限公司、朱金淋、刘月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林伟和:

本院受理三明市梅列区天善摩配维修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02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吴子平、王兆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叶文华与被告陈文慨、吴子平、王兆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1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高金兴:

本院受理原告潘土元与被告高金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02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韦仕爽: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溪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陈明泰、余有文:

本院审理原告陈维命与被告陈明泰、余有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2020)闽0427民初2219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陈明泰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0元整,支付原告借款20万元从2010年3月26日起至还款之日按年利率15.4% 计付利息(暂计至2020年5月25日止利息为308000元);支付原告借款20万元从2010年5月1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暂计至2020年5月17日止利息为308000元);2、判令被告余有文对以上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诉讼、如需公告(公告费)费用均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陈秋菊、陈晓晖: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中福天翊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秋菊、陈晓晖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205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0年10月23日作出(2020)榕仲裁20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福建宇泽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春芳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博德好工艺品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2MA31JEK53E,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博德好工艺品店

2020年11月3日

福建上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何世华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仓劳人仲案字【2020】44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郑记商行不慎遗失大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16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SP3504251650000759),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郑记商行

2020年11月3日

结婚证遗失声明

本人林钗招(身份证件号码:350123197408083420)于2001年4月4日与吴荣源(身份证件号码:T120443768)在福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闽榕民婚字第W0101869号),现双方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由于本人保管不慎将原结婚证遗失,如今后出现任何与原结婚证有关的问题,后果全由本人负责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钗招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南五号大排档不慎遗失仙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0月28日核发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证号:莆B201500700,现声明该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仙游县鲤南五号大排档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蚂蚁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顺昌县蚂蚁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2110001229),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蚂蚁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变更声明

兹有“泉州百得酒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变更为“泉州卓今贸易有限公司”,现刻有“泉州百得酒业有限公司”的公章一枚(编号:3505050005047),现声明作废。

泉州卓今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沐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 3506240004963,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沐家电子商务有限

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清流新山寺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清流新山寺;印章编码:3504230009579),现声明作废。

清流新山寺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州闽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8年1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669292869F,现声明作废。

福州闽奥建筑设备租赁

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薯乐饮品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2MA325HMD4Q,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薯乐饮品店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曾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漳州市曾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曾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2日股东会决议,福建中星之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68390895

联系人:胡良泉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梦龙街7号商铺楼2层208

福建中星之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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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薯乐饮品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1422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薯乐饮品店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金东不慎遗失由福建省司法厅于2019年11月6日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一本(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503200310906235;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B20023500000152),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何金东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建宁县公路港饭店不慎遗失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300003092,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建宁县公路港饭店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鸿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鸿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鸿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民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8本(10-1、10-4、10-5、10-6、10-7、10-8、10-9、10-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2XN5PRXG,现声明作废。

福建民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长泰县人民法院陈雅玲(身份证号:350625199106131027)不慎遗失福建省人民法院工作证,证件编号:2083,现声明遗失登报。

声明人:陈雅玲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石狮市宏森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09年11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581100058012,现声明作废。

石狮市宏森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0月26日股东会决议,福建新蕾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705006658

联系人:许晓磊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施埔后支路49号1-3层

福建新蕾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11月2日股东会决议,宁德市冠鹏建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960467621 联系人:项小兰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金溪路9号新榕金水湾6幢1梯1705室

宁德市冠鹏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认领公告

2020年9月10日12时30分,福州海警局在长乐松下港长屿岛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涂刷“莆田166”船名船号船舶,该船载有机制砂约1000吨。现场未发现该船的相关船舶证书及该批机制砂的合法正规手续,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机制砂的货主、船主携有效证件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1-8329611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0年11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处党支部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处党支部

2020年11月3日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2:0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一批罚没海砂(约4135.09立方)。

本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须为无违规犯罪记录的企业,买受人应另行承担寄存费和看管费。竞买者应于2020年11月9日16: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户名: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州建行鼓楼支行;帐号:35001896307052502414)。并联系经办人办理竞买确认手续[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看样时间:2020年11月5日、6日

看样地点:福清江阴涉案砂存放点(看样须提前一天告知)

联系电话:18960921598 0591-87848096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3:0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一批罚没海砂(约5015.69立方)。

本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须为无违规犯罪记录的企业,买受人应另行承担寄存费和看管费。竞买者应于2020年11月9日16: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户名: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州建行鼓楼支行;帐号:35001896307052502414)。并联系经办人办理竞买确认手续[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看样时间:2020年11月5日、6日

看样地点:福州马尾区亭江锚地(看样须提前一天告知)

联系电话:18960921598 0591-87848096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4:0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一批罚没海砂(约2057.875立方)。

本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须为无违规犯罪记录的企业,买受人应另行承担寄存费和看管费。竞买者应于2020年11月9日16: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3万元(户名: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州建行鼓楼支行;帐号:35001896307052502414)。并联系经办人办理竞买确认手续[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看样时间:2020年11月5日、6日

看样地点:福州连江定海存放地(看样须提前一天告知)

联系电话:18960921598 0591-87848096

福建省广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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