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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16:53:16

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2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张鹏: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450号原告叶新果与被告张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林存:

本院受理原告林德顺与被告林存、第三人福建省长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曾长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与被告曾长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你曾长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行借款本金19811.38元,费用2213.85元,利息2019.88元,合计欠款24045.11元(计算至2020年9月3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2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闽042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杨淑珍:

本院受理原告丘信明、丘祯声、丘开水、丘清荣与被告长汀县绿达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杨淑珍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21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丘信明、丘祯声、丘开水、丘清荣的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罗益通:

本院受理案号(2020)闽0481民初3403号案件,原告陈云华与被告罗益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罗益通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陈云华货款10,000元,支付利息900元,并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继续支付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5元,减半收取计36.25元,由罗益通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永安睿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佛彬与你跟谢锦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81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及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陈帮存、冯林妹:

本院受理(2021)闽0481民初518号原告郭文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张述铨、肖碧莲: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你们偿还普惠金融卡欠款本金49943.01元、利息7221.41元、违约金3411.16元(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9月22日,此后按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等约定计算)、律师费2000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梁须龙:

本院受理原告余世裕与被告梁须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32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240000元,以及从2018年8月14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暂计至2021年1月13日止为19720元),以上两项合计25972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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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合:

本院受理原告徐雪香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福建禾牧佳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乐竹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京明晟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禾牧佳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永安乐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2021)榕仲受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1年6月4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

思立格(福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廖贤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梅劳仲案[2021]11号)一案。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3楼,联系电话:0591-62301086)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闽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福鼎美茗扬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福鼎美茗扬茶业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周宗佃)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福鼎美茗扬茶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鑫钰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鑫钰城机电工程

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振华食杂店不慎遗失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延平区振华食杂店;公章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振华食杂店

2021年3月2日

注销公告

永安市内部审计协会经研究决定解散,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组成清算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清算,请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8-3832601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340号

永安市内部审计协会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福鼎瑞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鼎瑞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遗失法人章(周秋红)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鼎瑞钦生态农业发展

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余根芝五金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2MA34K28K5D,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余根芝五金店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恺乐饮品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30055704),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恺乐饮品店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清流竺云寺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清流竺云寺,现声明作废!

清流竺云寺

2021年3月2日

福 建 省 茂 富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强 制 清 算 债 权 申 报 公 告

2020年8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闽01清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对福建省茂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

请该司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刊载之日起【公告刊载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所需提交债权债务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载明申报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申报人所涉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债务申报书;债权债务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等。如债权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提交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逾期申报的债权,将不予受理。详尽须知内容,请尽快与清算组联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申报期满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申报联系人:曾鸿鸣律师。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6号写字楼2007室。邮政编码:350011。电话:13959195893。特此公告!

福建省茂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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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清成功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福建省闽清成功贸易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截至2020年11月30日,资产包债权本息为37,645,575.21元,其中本金余额9,817,045.00元,利息27,828,530.21元。该资产包债权主要分布于福州地区。具体情况请登录我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mtamc.com.cn/)查询。

交易对象: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条件:可分期付款;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或异议,有关排斥、阻挠的书面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相关有权部门登记的信息等有关资料为准。

联系人:甘小姐;联系电话:0591-87831387;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4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87837365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债权转让公告

福建省恒泰闽鼎实业有限公司、常文杰、刘珍、李鹏、张珊珊、石子华、郝冬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沙县渝农商村镇行(债权转让人)与【吴焕坪】(债权受让人)在【2020】年【11】月【2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沙县渝农商村镇银行对你在编号为【沙县渝农商村镇银行2019年公流贷字第9801012019100006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吴焕坪】(债权受让人),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吴焕坪履行合同项下债务。特此公告!

公告人:福建省沙县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吴焕坪

2021年3月2日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福州蓝思诺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进:

福州蓝思诺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2YEGTB6R。当事人于2017年7月21日在我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当事人在办理的公司设立登记材料中所提交的《福州蓝思诺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杨勇的签名,经福建中闽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闽中闽司鉴所[2020]文鉴字第241号),结论为:以上两份检材中落款处的“杨勇”签名字迹不是杨勇所写。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本局于2017年7月21日核准的福州蓝思诺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事项。

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蕾 余铭 联系电话:83011360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认领公告

2019年9月20日,朱某某在明知其欲购买的柴油可能是从走私等非法途径所得的情况下,仍驾驶船舶“浙宁波油驳”船舶在莆田秀屿区湄洲岛西南面3海里处(25°01′N,119°05′E)附近以每吨4100元的价格向一艘不明售油船舶购买58.18吨柴油,并当场支付现金237800元。当日,朱某某被莆田海警局查获,立案侦查后,于2020年12月1日向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月26日莆田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现因涉案船舶“浙宁波油驳”号船舶(钢制,船长约22米,船宽约4.3米),权属不明,我局经调查无法确认该船船主,现依法将该船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有效证件到莆田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该船舶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4-569411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警民路499号。

莆田海警局

2021年3月2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金利海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金利海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2月26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福宁科实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599801483

联系人:黄雪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古溪新村8号

福建福宁科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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