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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17:41:19

福建法治报2021年6月5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3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宝树丰厨卫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原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569171108

联系人:黄湖南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墩坂村海西五金城C-4地块1幢

福建宝树丰厨卫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建鲍鱼哥食品有限公司因不慎遗失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220103238,发证日期:2020年10月17日),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建鲍鱼哥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泉州泉港哥俩蚝餐饮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1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79565;有效期至:2026年3月11日),现声明作废。

泉州泉港哥俩蚝餐饮店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力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一份,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镜洋支行,账号:9010712120010000020612,核准号:J3910049908501,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力豪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东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镜洋支行,账号: 415658361383,核准号:J3910001774104,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东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龙岩万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景生与被告龙岩万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黄景生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龙岩万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退还黄景生房屋装修剩余款6578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谢文锋:

本院受理原告谢兆贞与被告谢幼琴、谢文锋、谢文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764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1.谢幼琴、谢文锋、谢文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继承谢仰基遗产范围内返还谢兆贞借款200000元;2.驳回谢兆贞其他的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5169元,由谢兆贞负担869元,谢幼琴、谢文锋、谢文虎负担43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谢文锋:

本院受理原告谢兆贞与被告谢幼琴、谢文锋、谢文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764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判令:1.谢文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代借款人谢仰基返还谢兆贞借款200000元;2.谢文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谢仰基追偿;3.谢幼琴、谢文锋、谢文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继承谢仰基遗产范围内返还谢兆贞借款200000元(应扣减谢文虎代偿款项);4.驳回谢兆贞其他的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5169元,由谢兆贞负担869元,谢幼琴、谢文锋、谢文虎负担43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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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风达:

本院受理原告陈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4民初53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叶建宁:

本院受理原告阮训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曹参勇:

本院受理原告孔秋英与被告曹参勇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胡星英:

本院受理原告黄铨麟与你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9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黄铨麟的诉讼请求:1.判令胡星英赔偿其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2285元;2.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未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王祥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永鸿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祥岳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初857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1、王祥岳偿还福建永鸿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还给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款项22733.59元及相应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王祥岳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城关小陈保亭不慎遗失原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1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该执照正、副本作废。

泰宁县城关小陈保亭

2021年6月5日

谢水清:

本院受理原告李宝玉诉被告谢水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滕国兴:

本院对季路明诉滕国兴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林炉桂:

本院受理黄宪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02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陈生生:

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娣诉陈生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邓贤纯: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邓贤纯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证据材料五组。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诉讼请求为:判令邓贤纯偿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9953.79元、利息及违约金。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四)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刘杨: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792号原告吴本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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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佰雨:

本会受理申请人长乐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佰雨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315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4月27日作出(2020)榕仲裁31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5日

李帅帅:

本会受理申请人长乐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帅帅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31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4月27日作出(2020)榕仲裁31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6月3日股东会决议,宁德东升宏宇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905030058

联系人:吕奶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过水路面东侧

宁德东升宏宇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祥里窗帘配件批发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祥里窗帘配件批发部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燕尘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1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11495,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燕尘餐饮店

2021年6月5日

遗失声明

郑梓鑫遗失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学生证,证号:18030650313,声明作废。

声明人:郑梓鑫

2021年6月5日

公告

南安市宏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0990452672)经股东会决议,现拟注销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95-27988888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庄顶村

南安市宏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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