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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16:14:24

福建法治报2021年6月1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遗失声明

武平县小有联合运输有限公司车号:闽F9912挂(黄色)不慎将证号:闽交运管龙字350824002204的道路运输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武平县小有联合运输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黄墩沙场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建阳市黄墩沙场;印章编码:3507840008178;规格:3.8cm),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黄墩沙场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协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420130,声明作废。

三明协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红蚂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0年5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181100036063,现声明作废。

福建红蚂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减资公告

据2021年6月9日股东决定,福建伯缘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606047784 联系人:李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05号江景花园B幢2901室

福建伯缘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王修康、王军传:

本院对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王修康、王军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2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林美娟:

本院受理彭丽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918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雷娟萍:

本院受理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车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216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颜维迁:

本院受理原告徐飞燕与被告颜维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82民初27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兰仲永:

本院受理原告杨成恩与被告兰仲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张承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沈惠明: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虾与被告沈惠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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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艺丽:

本院受理原告李锦芳与被告王艺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刘暖鸣:

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忠与被告刘暖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阳光天使幼儿园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7609247,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阳光

天使幼儿园

2021年6月11日

杨永松:

本院受理原告梁赛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你与梁赛姬离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1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傅丽芳:

本院受理原告赖飞飞与被告傅丽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1041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罗端雪:

本院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唐宗棉:

本院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郭丽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严帅与被告郭丽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481民初262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判决内容:一、郭丽燕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严帅租赁款43000元。二、郭丽燕应支付利息3870元(自2017年1月16日暂至2018年7月15日止)。并以租赁款43000元按年利率6%继续支付利息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2元,减半收取486元,由郭丽燕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蒋昌德:

本院受理原告黄顺河与被告蒋昌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涉军审判庭领取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1日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告知评估结果及拍卖通知书

(2021)闽0103执407号

林芳、郭吓新: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翁财平与被执行人林芳、郭吓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依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付息等义务,本院依法委托福建厚德地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林芳、郭吓新名下座落于福清市音西街道福清万达广场A1号楼17层1711、1712单元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其中福清市音西街道福清万达广场A1号楼17层1711单元房产估价为人民币1436000元;福清市音西街道福清万达广场A1号楼17层1712单元房产估价为人民币1258000元。另,本院于2021年6月8日作出(2021)闽0103执4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房产。如对评估结果或上述拍卖裁定有异议,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逾期,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有优先购买权者,亦应于上述期限内向本院提出。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漳州视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38013339,现声明作废。

漳州视宝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奢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1030061327,现声明作废。

福建奢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债权转让通知

漳州市嘉栋服饰有限公司、沈亚平、许耿鸿、沈阿清、罗耿宏、谢玉梅: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与许希豪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已将(2016)闽0602民初1404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及相关权力转让给许希豪。转让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内容不变。转让金额截止2020年7月22日合计人民币小写255.67万元;其中本金小写143.87万元,利息小写111.8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与许希豪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债权转让后由新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力,请贵单位(贵方)及其担保人主动向新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联系人:许希豪

联系电话:1300395405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

许希豪

2021 年 6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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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尧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宾杨与你单位因工伤保险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福州观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余文文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漳州市融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黎春芳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芗劳仲案【2020】300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8月31日上午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74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福州市鼓楼区华屏韦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婉琴、林峰、李菲菲、杨敏玲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712号、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713号、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714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37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712号、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713号、鼓劳人仲案字(2020)第714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37-1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37-2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8号楼三层)领取,联系电话:0591-87710362,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撤销裁决或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6月10日股东会决议,福清市元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7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60809987

联系人:吴元凯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小南洋村长安尾1号

福清市元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华研化油器加工厂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鼎市华研化油器加工厂;遗失私章(夏品清)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华研化油器加工厂

2021年6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东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公章一枚,章文:福建省东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东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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