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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13:36:28

福建法治报2021年7月14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拟推荐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通知》(司明电〔2021〕22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各地严格按照司法部确定的评选条件,逐级进行推荐,并经书面征询推荐对象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以及县级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拟推荐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鼓山司法所等17个单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罗星司法所程文松等22名同志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表彰对象,特向社会公示(推荐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20号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司法厅促进法治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有具体事实和线索,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公示期间来信寄福建省司法厅促进法治处收,电话:0591-87821670。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7月14日

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拟推荐表彰名单

一、全国模范司法所推荐评选名单(17个)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鼓山司法所、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新圩司法所、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殿前司法所、漳州市漳浦县司法局深土司法所、漳州市云霄县司法局东厦司法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司法所、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涂岭司法所、三明市明溪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三明市三元区司法局列东司法所、莆田市仙游县司法局赖店司法所、南平市武夷山市司法局吴屯司法所、南平市建瓯市司法局房道司法所、龙岩市上杭县司法局古田司法所、龙岩市新罗区司法局北城司法所、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金涵司法所、宁德市屏南县司法局古峰司法所

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名单(22个)

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罗星司法所程文松、长乐区司法局湖南司法所王秀强、福清市司法局渔溪司法所林强

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嘉莲司法所池瑶、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梁小华

泉州市:石狮市司法局灵秀司法所林白莲、南安市司法局省新司法所陈丽婷

漳州市:长泰区司法局枋洋司法所王云山、东山县司法局陈城司法所刘进喜

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凤岗司法所黄金娥、永安市司法局曹远司法所吴先进

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龙桥司法所方海英、涵江区司法局涵东司法所刘伟忠、秀屿区司法局平海司法所陈鹏

南平市:邵武市司法局吴家塘司法所李炳松、顺昌县司法局双溪司法所杨万敏、光泽县司法局止马司法所黄望望

龙岩市:新罗区南城司法所周毅、武平县平川司法所朱玉琼

宁德市:柘荣县司法局黄柏司法所吴莲莹、福鼎市司法局点头司法所杨永康

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庠司法所翁祖良

文琼芳:

本院受理原告许于洋与被告文琼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案号:(2021)闽0124民初596号。判决主要内容为:准予许于洋与文琼芳离婚(详见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4民初5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林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黄钗与被告林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124民初1207号。原告黄钗诉请主要内容为: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97500元及利息(详见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刘绍怡:

本院受理原告林色益与被告刘绍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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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丽娇:

本院受理原告际国光与被告江丽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巷口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温任文: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2167号原告张素霞与被告温任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陈宝铭、杨坚、陈杰: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2049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社与被告陈宝铭、杨坚、陈杰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郑文强、郑世章: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1618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社与被告郑文强、郑世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杨信友:

本院受理原告吕益江诉被告杨信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1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杨信友欠原告吕益江借款15000元,该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杨丽文:

本院受理的原告三明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2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杨丽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三明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的物业服务费6152.3元;二、杨丽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三明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的公摊水电费714.3元;三、杨丽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三明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的电梯维保及年检费552元;四、驳回三明世纪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原三明市梅列区梅列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章先舒: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733号原告邓艳华、涂文基与被告章先舒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罗新喜:

本院受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17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钟秀春、俞联香、俞美娣、俞志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阙忠铭:

本院受理原告新罗区三娣冻品店与被告阙忠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42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阙忠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付新罗区三娣冻品店货款4689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阙忠铭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吴长贵: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吴长贵应支付原告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8686.70元及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截止2021年1月12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8291.55元及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并负担案件受理费73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刘庆中:

本院受理原告黎金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刘庆中应支付黎金顺劳务工资543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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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祺乐科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林兆鑫、李丹、余艳婷、俞丽芳、林瑶琨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1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2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3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5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8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1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2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3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5号、鼓劳人仲案字〔2021〕第088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F区8号楼三层)领取,联系电话:0591-87710362,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用人单位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期满不撤销裁决或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钰城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三明市钰城投资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钰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连江县晨诺酒业商行不慎遗失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1220098254,现声明作废。

连江县晨诺酒业商行

2021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厦门锐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不慎遗失单位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30021341,现声明作废。

厦门锐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分公司

2021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明星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永安市明星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4810004414),现声明作废。

永安市明星宝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注销公告

广州市华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553204185E)经股东决议,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广州市华宁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021年7月14日

仙游县公安局鲤城派出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被告知人:蔡君华(身份证号350321198102281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对你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告知如下:

2020年5月21日,你因之前在本色KTV与男友林立涵发生纠纷时,被林立涵朋友杨强和林建伟拉你,导致你被林立涵殴打,后你通过薛志雄纠集多人在本色KTV门口殴打杨强和林建伟,致使二人受伤。

以上事实有1.你的陈述和申辩;2.受害人笔录;3.伤情鉴定报告;4.薛志雄等人的判决书等证据证实。

你的行为已构成结伙殴打他人,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你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你提出的陈述,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现因你逃避处罚,无法直接送达,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破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单位地址:仙游县鲤南街道龙仙路1526号

联系电话:0594-8293113

仙游县公安局鲤城派出所

2021年7月13日

认领公告

2021年6月9日1时45分许,我单位在东冲口附近海域(26°30.19N,119°56.00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钢制油船(船长约17米、宽约3.5米,吨位约30吨,船上空载)。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1年7月14日

认领公告

2021年6月9日1时30分许,我单位在西洋岛附近海域(26°30.9N,120°00.80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钢制油船(船长约20米、宽约4米,吨位约30吨,船上空载)。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电话: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1年7月14日

寻人启事

陈玲,男,64岁,身高1.68米,身份证号码:350105195806260013,福州马尾区人,国字脸,肤黑,大眼睛,身穿蓝色裤子,黑色皮鞋,于1992年4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本人若见到此启事,请尽快同家人联系,如有知其下落者,请与福州市马尾区沿山路1座202单元陈经纬联系。定当重谢!

联系人:陈经纬,陈铨

联系电话:13559959093,13107948376

2021年7月1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13日股东决定,福建静旺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506066607 联系人:赵可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太阳巷10号凤鸣公寓1号楼4A单元

福建静旺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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