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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 福建函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任何与我公司固体码头后方堆场的水泥沉箱有关的相关权利人: 相关沉箱事项我公司已于2020年8月20日登报催告。现再次催告你公司及任何与弃放在我公司土地上的水泥沉箱有关的相关权利人,请于本催告书登报之日起10日内到我公司支付租金及占地费用并配合处理。逾期,视为无任何其他权利人,我公司将对上述已评估的水泥沉箱依法处理,处理后我公司收回该场地,以切实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特此催告! 联系人:王律师13559528926 泉州振戎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泉州振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声明 三明市闽中汽车城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7月22日福建法治报第三版刊登遗失声明中“公章遗失”有误,现三明市闽中汽车城有限责任公司声明该公章(编号:3504020025815)没有遗失还在法人宋建斌保管。 特此声明! 三明市闽中汽车城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得润缘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号:闽南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023号;备案时间:2017年7月28日;法人:卢芳;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196号(江南第一城C组团)8幢10层1001室】,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得润缘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莲峰朵可儿私房蛋糕坊不慎遗失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250026369,现声明作废。 连城县莲峰朵可儿私房蛋糕坊 2021年7月30日 郭明辉: 本院受理原告张炳焱与被告郭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16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潘芳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九龙支行与被告潘芳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李明强: 本院受理原告柯秀兰与被告李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福建省莆田市宇大医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珉弘诉你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04民初9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福建省莆田市宇大医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挺诉你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04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何镇文: 本院受理原告余养锦诉被告何镇文、陈木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何镇文: 本院受理原告余养锦诉被告何镇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陈允明、陈大富、陈方东: 本院受理原告金孟霞诉被告陈允明、陈大富、陈方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吴碧庄: 本院受理原告倪云芳与被告吴碧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范发平: 本院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与被告范发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赵敏: 本院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与被告赵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余典隆: 本院受理原告柯奇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阿婆冰饮品店不慎遗失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列分局2018年8月1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20036229;有效期至:2023年8月9日),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阿婆冰饮品店 2021年7月30日 柳茂星、刘璐: 本院受理原告阳圣和与被告柳茂星、刘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张炳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与被告张炳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班丽珍: 本院受理原告巩芳淮与被告班丽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邓积贤: 本院受理原告邓翼明与被告邓积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中科恒源(厦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余钟文与被告王从新、杨彬、第三人三明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科恒源(厦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原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办公区)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武汉圣至诚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余晟、武汉市佬师傅安装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吴锋修: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一号闪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武汉圣至诚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和余晟、被申请人武汉市佬师傅安装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吴锋修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672、673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2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分别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0: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致歉声明 本人陈朝福,因2021年4月在连江县丹阳镇山边村里湾附近狩猎野生白腰文鸟195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鸟类资源,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经司法机关教育我对自身过错及危害结果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悔意,现诚挚的向公众社会道歉,并引以为戒,保证今后不在发生类似行为。 致歉人:陈朝福 2021年7月30日 福建东南保安收押有限公司: 本局已受理池深训诉你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航举证通知[2021]395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举证。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德化县绿惠活性吸附炭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04年11月2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5262100443),现声明作废! 德化县绿惠活性吸附炭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德化县绿惠活性吸附炭有限公司2021年7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郭伙瑞 电话:13905087196 清算组成员:郭山玉 德化县绿惠活性吸附炭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长辉汽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7830006839,现声明作废。 福建长辉汽贸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鼎斯羽财税筹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98210003985,现声明作废。 福鼎斯羽财税筹划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遗失声明 南平锦艺唐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7830017484,现声明作废。 南平锦艺唐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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