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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14:41:06

福建法治报2021年10月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注销公告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屏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将由屏南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屏南县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承接。

联系人:胡国泰,联系电话:13860305505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兹有原明溪县农业局,现为明溪县农业农村局,不慎遗失财政票据17本861份,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6本300份(三联单),发票号码:02781951至02782000,02782051至02782150,02782251至02782300,02782351至02782450,注册号:LDPJ;《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10本501份(三联单)03173951至03174000,03174250至03174300,03174501至03174550,03174701至03174750;00498451至00498550;00512151至00512250,00512301至00512350,00512551至00512600,注册号:闽财LS;《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1本50份(平推),发票号码02639551至02639600,注册号:闽财(2005)票字第01号;《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10份(电脑),发票号码183082481至183082490,注册号:闽财(2006)票字1号。

现登报声明,自登报之日起,若出现上述票据号码开出的票据,均为无效票据。

特此声明!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佰诚食品经营部不慎遗失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8日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21MA2Y23RC0H,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佰诚食品经营部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手工)有线电视缴费凭单遗失一本,发票代码S20191108,票据号码9039601至9039625,其中票据号9039607号,9039619至9039625为空白发票,现声明作废。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黄坑镇公路管理站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公章一枚(内书:建阳市黄坑镇公路管理站;规格:3.8cm),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黄坑镇公路管理站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小连食品店不慎遗失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列分局2016年12月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4020006008;有效期至:2021年12月6日),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小连食品店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泉州万隆鞋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财务专用章一枚(内书:泉州万隆鞋业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现声明作废。

泉州万隆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9月30日股东决定,福州维度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313769610 联系人:聂隆平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泉头村泉头16号一层

福州维度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日

黄剑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秋月与被告黄剑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闽0121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黄剑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陈秋月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分段计算,其中: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3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驳回陈秋月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陈标:

本院受理原告吕喜金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叶立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叶立新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号)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人民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林天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林天云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本院的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诉讼文书。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16020.68元,截止2021年6月22日的利息1022.45元、费用5322.31元,并从2021年6月23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合约的约定继续计付利息及费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巷口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厦门兴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中旅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兴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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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钱冬、李飞妹、漳州传辰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代钱冬、李飞妹、漳州传辰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44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邱心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与被告邱心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白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上官昌汀:

本院受理原告曹礼洪诉你与上官昌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2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吕长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范敦利:

本院受理邓石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21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福建顺发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凯润石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叶学团:

本院受理原告吕云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125民初29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吴冬旺:

本院受理原告何文珠诉你与王自灿、伊圣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125民初 2928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张金霖:

本院受理原告李礼生与被告张金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林梦金、林文: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132号原告魏步河与被告林梦金、林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6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朱财珍、陈秀娇: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127号原告张雪仙与被告朱财珍、陈秀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叶林钗: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133号原告鄢香清与被告叶林钗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许容彬: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128 号原告许玉莲与被告许容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曾昭喜、叶吓妹: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 2734 号原告林振扬与被告曾昭喜、叶吓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阮小妹: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129号原告林孔登与被告阮小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林文: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207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林文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陈少燕、黄捷、郑碧珠、陈贤德、陈齐杞: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117 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少燕、黄捷、郑碧珠、陈贤德、陈齐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曾昭喜、郑阜宜: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2733 号原告林振扬与被告曾昭喜、郑阜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陈为镖、吴华燕、陈翠莲: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3118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为镖、吴华燕、陈翠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陈天贵、夏女估: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天贵、夏女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620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30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夏女估、陈天贵: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夏女估、陈天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9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刘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刘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闽0429民初548号民事裁定书、(2021)闽0429民初5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证据材料五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刘卉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信用卡借款本金34998.68元及利息3892.78元、费用4107.45元(利息、费用起算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5月17日),之后的利息、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款日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王庆炼:

原告余开檬与被告王庆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7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王庆炼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余开檬借款本金15000元。二、王庆炼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余开檬从2020年2月10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3.85%的四倍计算利息。三、王庆炼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余开檬公告费600元。案件受理费228元,由王庆炼负担。诉讼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福建三明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锦田)、福建省沙县锦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古开发公司)与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7民初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三明锦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金古开发公司工资款和经济补偿金388000元、公告费600元及从2021年4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金古开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20元,由三明锦田负担。诉讼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刘秋月:

本院受理原告李兰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夏克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精顺与被告夏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原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办公区)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日

福州品福十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提升机械厂与被申请人福州品福十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89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月6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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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动天下(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游敏与被申请人微动天下(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967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月5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

福建省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星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省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93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

古交市国盛恒泰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钟长鸣、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碧幽、林文、山南天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南盛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山南天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山南圣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会受理申请人林玉叶与被申请人古交市国盛恒泰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钟长鸣、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碧幽、林文、山南天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南盛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山南天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山南圣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间的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691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9月14日作出(2020)榕仲裁691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

洪政:

本会受理申请人林澄斌与被申请人洪政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榕仲受677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3: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

台江区张亮餐饮店(经营者:耿国庆: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黄珠炎诉你单位有关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349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日

福建浩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已认定当事人李注举于2020年12月9日下午15时许,李注举在福州市长乐区东宸光电有限公司液晶背光模组及零组件制造项目宿舍楼地下室消防水池补水泥洞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航认定工伤[2020]42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至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松路666号行政中心11号楼301工伤认定办公室)领取上述决定,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日

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局已认定当事人吴运军于2020年6月30日下午17时30分许,吴运军在在长乐区泮野公交首末站地梁维修工程工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左眼不慎被碎石溅到导致受伤为工伤。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航认定工伤[2020]45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至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松路666号行政中心11号楼301工伤认定办公室)领取上述决定,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漳州翰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漳州翰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漳州翰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尚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30006181,现声明作废。

漳州尚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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