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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15:44:55

福建法治报2021年11月26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缔邦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

福建缔邦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建缔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11月12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11月19日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1破字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除提存部分外,管理人于2019年6月21日将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结。

根据管理人账户剩余的款项、未清偿破产费用及普通债权金额,现管理人对福建缔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追加分配。

管理人优先清偿完破产费用后,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为4,206,031.35元,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已获全额清偿,故本次追加分配的财产总额4,206,031.35元按照债权比例全部用于清偿普通债权549,167,021.15元,债权清偿率为0.7659%。

特此公告。

福建缔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月26日

认领公告

2021年10月20日15时23分许,我单位在烽火岛附近海域(26°55.31N,120°14.37E)查获一艘涂刷“闽霞渔油01180”钢质油船(船长约22.45米、宽约4.33米,船舶吨位约80吨)船上运载成品油15.17吨(已检测、计量)。查获时,我单位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所有权人及船上运载成品油所有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及成品油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210025955 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1年11月26日

认领公告

2021年9月30日23时30分许,我单位在东冲口附近海域(26°32.40N,119°.49.10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木质货船(船长约25米,宽约5米,船舶吨位约50吨)。船上运载冻品27.696吨(已检测、计量)。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所有权人及船上运载冻品所有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及成品油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5210025955 0593-8507110,联系地址: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东冲村118号)

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救助管理站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350322MC5125308Y)于2021年7月22日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救助管理站工会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信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05432035XM)不慎遗失“永安市信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司公章作废。

永安市信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汇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3357596843)不慎遗失“永安市汇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司公章作废。

永安市汇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华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337667070N)不慎遗失“三明市华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司公章作废。

三明市华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九鼎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6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刊登清算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再次召开股东会予以确认,现已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覃团安 联系电话: 1882627737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0号中科研中心4层405室

福州九鼎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覃团安

2021年11月26日

黄任泽:

本院受理原告洪福品与被告黄任泽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7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郑艳妮:

本院受理原告张源和与被告郑艳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8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吕昊: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恒兴盛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吕昊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何枝炉:

本院受理原告蔡广福与被告何枝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58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陈登炜:

本院受理原告沈庆波与被告陈登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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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立湖:

本院受理原告魏光萍与被告吴立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叶慧芳:

本院受理原告叶丽珠与被告叶慧芳、陈效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叶慧芳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支付利息82000元,合计132000元,并继续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日止;2、疫情被告陈效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8时4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李绍祖:

本院受理原告孙欢与被告李绍祖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9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王昌明:

本院受理原告林丽媛与被告王昌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3398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郑潭生: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郑潭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美石记石锅拌饭小吃店不慎遗失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列分局2017年11月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20025845;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美石记石锅拌饭小吃店

2021年11月26日

盛慧: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盛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钟宇顺: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钟宇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吴巧玲: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吴巧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刘珠菊: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刘珠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陈光明: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陈光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凌荣松: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凌荣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陈晓丽: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陈晓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何良诚: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何良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林姜: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林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杨爱红: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杨爱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王闽辉: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王闽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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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品味嘉食品商行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10010487,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品味嘉食品商行

2021年11月26日

翁小鸿: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翁小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李春茂: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李春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熊亚林: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熊亚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张晓红: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张晓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7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涂伟武:

本院受理原告钟琴与被告涂伟武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21民初19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6日

辰思影视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丁君连与被申请人辰思影视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508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11月5日作出(2021)榕仲裁50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注销公告

大田县大福田生态文化保护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5MJC1240398),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小组,请协会有关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45日内,向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朱自城

清算组成员:李新全、吴秉子、吴六妹

联系人:吴六妹

联系电话:13515982661

大田县大福田生态文化保护协会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广州缤纷园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810005714,现声明作废。

广州缤纷园艺有限公司

漳州分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诚挚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 J4033000434702,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盐田信用社,账号: 9060412010010000013776,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诚挚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1月25日股东会决议,三明市万寿岩研学旅游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3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659889528

联系人:叶聿卿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新村37幢十一层8号

三明市万寿岩研学旅游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夏壹烧烤店不慎遗失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250061958,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连城县夏壹烧烤店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卓晟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7840011988,规格:40mm,材质:铜,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卓晟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亿赫手机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410002995,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亿赫手机店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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