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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16:27:32

福建法治报2021年12月28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东方醒狮新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陈咏涵女士(身份证号:21052119******3780):

根据本公司2017年11月10日在长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第九条之约定:您作为本公司股东,认缴注册资本34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49%。现本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特向您告知如下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3日上午08: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经济开发区兴泰工业园区东方醒狮新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议案内容:

1、关于《解除陈咏涵股东资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东陈咏涵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已经向其发出催缴函,但其在催告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股东醒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本议案,拟解除其股东资格。

2、关于《醒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缴纳陈咏涵相应认缴出资并继受取得其股权》的议案

由于陈咏涵已经被解除股东资格,因此股东醒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本议案,其拟缴纳陈咏涵相应认缴出资人民币343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并继受取得陈咏涵原持有的公司49%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430万元)。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金山】 ? 电话:【13510036925】

东方醒狮新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认领公告

2021年12月20日22时45分,莆田海警局秀屿工作站执勤官兵在鸡屿西北侧附近海域(N25°14′57",E119°26'34")查获一艘涉嫌运载无手续成品油的钢制油船(外壳未涂刷船名船号,钢质船舶,船长约20米,宽约4米),查获时,船上无船员,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约50吨,船上无任何船舶证书及油品相关检验证书。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莆田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警民路499号,联系电话: 0594-5694110)

莆田海警局

2021年12月2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2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天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961.1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861.1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思发

联系电话:13695067508

地址:福建省光泽县金岭工业园区

福建天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施理、胡琼梅:

本院受理原告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施理、胡琼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24民初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赛拉(MAR WELLA SHAIRA MOLL BELMONTE):

本院受理原告刘林臻与被告赛拉(MAR WELLA SHAIRA MOLL BELMONTE)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724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梅玉幸(MAI NGOC HANH):

本院受理原告曾荣青与被告梅玉幸(MAI NGOC HANH)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724民初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孔.哲薇(THEAVY KONG):

本院受理原告严朝贵与被告孔.哲薇(THEAVY KONG)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724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阮氏竹梅:

本院受理原告江廷民与被告阮氏竹梅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724民初55号民事判决书。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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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伟: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陈志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58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刘阳生:

本院受理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刘阳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72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李雪娟: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李雪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72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冯秋目:

本院受理原告李强与被告冯秋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3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城关思瑜茶叶商行不慎遗失原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理2015年11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该执照正副本作废。

泰宁县城关思瑜茶叶商行

2021年12月28日

陈启盛、林芳芬:

本院受理原告郭建红与被告陈启盛、林芳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陈文(居民身份证号码352101195608224712):

本院受理原告李鸿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原告李鸿展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判令你立即偿还给李鸿展借款5000元。本案由审判员陈伟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林乘涛、人民陪审员黄维敢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陈学印: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与被告陈学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刘琳:

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潮红与被告刘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池培锦:

本院受理原告丁立苗与被告池培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赖春燕:

本院受理原告林细桃与被告赖春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3民初1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余家鑫: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余家鑫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385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令:余家鑫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10000元、利息1179.05元、违约金1484.84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8.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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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振兴建材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俞日来与被告永安市振兴建材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商行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商行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商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保全告知书、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丸来丸去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1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9894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丸来丸去餐饮店

2021年12月28日

孔宋居:

本院受理原告卢天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刘丹凤:

本院受理原告阴凤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756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漳州芗城凯晨门诊部(普通合伙):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泰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漳州芗城凯晨门诊部(普通合伙)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130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3月22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建安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7月23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注册号:15816518-X(正本)、15816518-X-1(副本),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安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建安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福建安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三明酷食塔餐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壹枚,印章编号:35040210006947,现声明作废。

三明酷食塔餐饮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州追光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丢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追光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中胜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1110029544,现声明作废。

福建中胜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龙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3910009055201;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田支行;账号:100026100350010001),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龙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上海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110049924,现声明作废。

上海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州溏登埕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溏登埕贸易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州溏登埕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九桥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030020142,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九桥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盘玉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03001933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盘玉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驰韵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驰韵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天印置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98210005969)、法人章(编号35098210007459)各一枚,声明作废。

福鼎市天印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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