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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16:01:57

福建法治报2022年5月1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认领公告

2022年5月6日02时20分许,我单位在南安市小百屿附近海域(24°34′7″N,118°26′7″E)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的无动力木质舢板船。该船长约8.1米,宽约2.65米,船载31包香菇干货和1箱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查获时未发现该船舶相关证书。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船舶所有权人。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该船舶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置。(联系电话:13505009651,联系地址: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成业建设大厦对面)

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

2022年5月11日

声 明

南平市佳塬矿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多年,公司已进入崩溃状态,无资金来源投入尾矿库的闭库(销库)治理工作,为便于政府部门合法介入处置,本公司自愿无偿放弃南平市佳塬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的所有权和治理权,同意作为无主库由政府部门对该尾矿库进行治理,若治理完成上级有奖补资金,我公司及所有股东也放弃享有该笔奖补奖金的权利。

以上声明已经过本公司法人在本公司微信工作群通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们。

南平市佳塬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5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晋江市东石良超汽配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8万元人民币减少为78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聪敏 联系电话:13905974770

地址:晋江市东石许西坑南天工业区

晋江市东石良超汽配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李书达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4月14日核发的注册号为:350104600313868的福州市仓山区闽一丰百货店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书达

2022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李书达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5月6日核发的注册号为:350104600372793的福州市仓山区辉祥达食品商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书达

2022年5月11日

高利生:

本院受理原告王健与被告高利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闽0121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唐文凯:

本院受理原告谢振修与被告唐文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闽0121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黄传煌:

本院受理原告江敏与被告黄传煌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闽0121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黄榕、张增辉:

本院受理原告黄晶晶与被告黄榕、张增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闽0121民初259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余铃冰:

本院受理原告方舒佳与被告余铃冰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25民初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救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陈友煌:

本院受理原告巫浩宇诉你抚养费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 0125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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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智总: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25 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福州万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姚传寿、蔡兰珠:

本院对原告福建省罗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23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兰金香:

本院受理林航诉兰金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123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罗树新:

本院受理原告姚滨与被告罗树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叶建龙: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叶建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卓茶枝: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卓茶枝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 06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刘色坤: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刘色坤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 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陈沂聪: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陈沂聪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602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内本院巷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王斌、张玉: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428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王斌、张玉应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截止2022年2月17日已欠的利息、罚息9004.61元和自2022年2月18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42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1日

林江铮:

本会受理申请人张剑伟与被申请人林江铮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榕仲受125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4月25日作出(2021)榕仲裁125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陈安、江爱珠、林丽英: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家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陈安、江爱珠、林丽英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案[(2022)榕仲受328号、330号、33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3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分别于2022年7月21日上午9:30、10:00、10: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张情晶、林屹峰、郑雄、叶小美: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家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张情晶、林屹峰、郑雄、叶小美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315、318、319、32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4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7月21日上午11:0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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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文煌:

本会受理申请人龚灿宁与被申请人兰文煌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1245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2年4月25日作出(2021)榕仲裁1245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赵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美达广告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赵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52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上述案件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依法组成仲裁庭,本案定于2022年7月8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周维富、林善贵、福建省中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都公司)、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周维富、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6号],与被申请人林善贵、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2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兰荣华、蒋绍茂、陈美霞、福建省中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中都公司)、汇丰控股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兰荣华、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8号],与被申请人蒋绍茂、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9号],与被申请人陈美霞、中都公司、汇丰公司、钱灿国、李安琪、陈锋、陈浜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20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3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10:0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公开致歉信

本人王财胜,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非法捕猎野生鸟类,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现深刻反省,在此向社会大众致以真诚的道歉,保证以后遵纪守法,不做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

特此道歉!

致歉人:王财胜

2002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本人李润将莆田市涵江区保利和悦府的车位收据遗失,(收据编号3534647金额:55000元;收据编号3534647金额:55000元;)特此申明此收据作废,不再具付款凭证功能,由收据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与开发商无关。

声明人:李润

2022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福州托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40074624,现声明作废。

福州托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5月10日股东会决议,福建港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067102222

联系人:谢炳树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田头村666号

福建港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2年5月10日股东会决议,益玛瑞文化发展(福建)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959020738

联系人:颜世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夺锦标弄62号三层-294室

益玛瑞文化发展(福建)

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赖店镇康辉幼儿园不慎遗失仙游县民政局2020年3月11日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322MJC0896839,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赖店镇康辉幼儿园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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