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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10:27:32

福建法治报2022年8月18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年5月30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根据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同意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通知书,并于2022年8月5日指定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年9月20日前向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兴泰街218号;邮政编码:353199;联系人:高律师,联系电话:1760599548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总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福建万峰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砂工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0310001863,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砂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利顺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一枚公章(编码: 3509221001679),现特此声明作废。

古田县利顺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中凯宏盛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16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1110174109,现声明作废。

福建中凯宏盛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游知邵、宁德市恒源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游知邵、宁德市恒源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102民初5639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路金泉、福建远捷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路金泉、福建远捷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102民初5643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邓军、福建远捷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邓军、福建远捷物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102民初5644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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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卷、武夷山地成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杨卷、武夷山地成运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闽0102民初5646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福建成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许香梅与被告福建成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闽0121民初36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福建成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许香梅借款本金13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本金13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5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2年5月24日算至还清之日止);二、驳回许香梅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王圣斌(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东埔村东兴18-1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秀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1.准予原、被告离婚;2.婚生长子王德轩、婚生次子王德瑾(曾用名王德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每个孩子各3000元的抚养费;3.判令登记在原告名下的坐落于福清市融城镇西城区7号楼402单元房产归原告所有(房产价值约40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2年6月27日9点3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0日

吴六六:

本院受理原告黄梦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空白答辩状、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陈玲玲: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与被告陈玲玲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陈玲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9895.17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该逾期利息、违约金从2021年7月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陈玲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律师代理费2000元;案件诉讼费用780元,由陈玲玲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张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支行与被告张磊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张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支行44101.47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该逾期利息、违约金从2019年9月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张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支行律师代理费3000元;案件诉讼费用1311元,由张磊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公 告

(2018)闽04破8号之二

因福建省三农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已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8月15日裁定终结福建省三农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童文慧: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琦与被告童文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22年10月8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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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明:

本院受理(2022)闽0428民初874号原告姚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 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 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吴珂婕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 抚养费直到女儿18周岁;位于水南镇白云路192号2单元2层208室房产(估值 34.72万元)对原告所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 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余露荣: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28民初64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余露荣应返还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9615.22元及按合同约定支付欠原告截止至2022年3月5日止的利息、违约金12870.77元及自2022年3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违约金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36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昌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程承寅与被申请人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昌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86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通 知

李于灼,建瓯市艺依贸易有限公司现决定注销,希望你看到本公告后,于2022年9月2日到公司会议室参加股东会,协商表决本公司成立清算组及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建瓯市艺依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州佳盛品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510001871,现声明作废。

福州佳盛品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荣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70210004969,规格:42mm,材质:铜,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南平荣晟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蒋汪敏食品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8月1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13501020052606,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蒋汪敏食品店

2022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万瀚汇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1110034152,现声明作废。

福建万瀚汇鑫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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