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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15:57:17

福建法治报2022年11月17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债权转让公告

福建金弘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连金明、廖仁其、杨友良、汤秀豪、连超:

龙岩市新罗区永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 19 日与债权受让方黄先清先生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我司基于《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号:2013年最借字第080201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2013年最保字第08020101号)项下享有的至该协议签订之日尚未得到清偿全部债权转让给黄先清先生。现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将前述债权转让事宜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即向黄先清先生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龙岩市新罗区永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债权转让公告

1、龙岩市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与洪林强判决案号为(2021)闽0802民初2218号的债务转让给林茂宏。

2、龙岩市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与张发祥判决案号为(2017)闽0802民初4548号的债务转让给林茂宏。

3、龙岩市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与陈广州判决案号为(2021)闽0802民初8678号的债务转让给林茂宏。

4、龙岩市顺发物流有限公司与沈君伟判决案号为(2021)闽0802民初4171号的债务转让给林茂宏。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5880667630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锦程路299号

龙岩市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国网诏安县供电公司

关于作废电费充值卡事项的公告

鉴于当前电费缴费渠道丰富,电费充值卡使用已不满足用户便捷性需求,我公司将关闭电费充值卡缴费渠道,请持有电费充值卡尚未充值的客户,于2022年12月17日前至就近供电营业厅办理。12月17日后停止,将由供电公司作废处理。相关业务请咨询当地营业厅。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诏安县供电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公 告

(2022)闽0426破2号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9日做出(2022)闽04破申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指定由本院审理。根据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对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的资产调查,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名下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银行存款60,093.76元。经债权人会议经核查并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为21,109,908.27元。债务人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已明显资不抵债。本院认为,债务人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债权人、债务人均未申请对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重整或者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院于2022年11月11日裁定宣告福建省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破产。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7日

丁达刚、沙县洁尔家政服务部:

本院受理原告黄裕雄与你们、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2)闽0427民初1589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黄裕雄各项损失共计198000元;丁达刚、沙县洁尔家政服务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赔偿黄裕雄各项损失共计424532.7元、181942.59元;丁达刚、沙县洁尔家政服务部支付黄裕雄财产保全费共计5000元。案件受理费16256元,由黄裕雄承担6400元,丁达刚、沙县洁尔家政服务部承担9865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杉城镇张琪食品店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现声明该执照副本作废。

泰宁县杉城镇张琪食品店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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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连城县莲峰曾峥食品店不慎遗失连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13508250016999,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作废。

连城县莲峰曾峥食品店

2022年11月17日

赖克棣:

本院受理原告刘继达与被告赖克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2576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7日

冯艳:

本院受理原告池大妹与被告冯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2451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判决确定如下内容:冯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池大妹22,813.93元;案件受理费926元,减半收取463元,由池大妹负担280元,由冯艳负担183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7日

陈启连: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陈启连、厦门市致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1488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判决确定如下内容:一、陈启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支付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产损失15040元。二、厦门市致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对第一项损失中的9024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三、陈启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支付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6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556.48元。四、驳回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90元,由陈启连负担,由厦门市致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其中的12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7日

赖国健:

本院受理原告计鸿羽与被告赖国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判决确定赖国健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计鸿羽借款本金21,000元;并以21,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2022年9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金为止的借款利息。案件受理费325元,减半收取计162.5元,由赖国健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7日

杨腾梨、郑宜水: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君与被告杨腾梨、郑宜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81民初3319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通知书。判决确定杨腾梨、郑宜水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王丽君2,143.5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杨腾梨、郑宜水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7日

福州鑫磊纺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永春与你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航劳人仲案字[2022]第770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层5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8882236。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盈永信建材商行:

本委受理申请人林鹃与你公司关于工资等争议一案【榕航劳仲案(2022)157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2023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1号楼4层412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松路666号321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8885601。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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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梓泓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沈清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延劳人仲案[2022]第249号)已办结。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延劳人仲案[2022]第249裁决结果如下: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由被申请人南平市梓泓运输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劳动报酬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给申请人沈清焰;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由被申请人南平市梓泓运输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肆万肆仟伍佰叁拾元整(¥44530.00元)给申请人沈清焰。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311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印章编码:35070210011460),现声明作废。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南平分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兴旺酒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兴旺酒业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10020787;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兴旺酒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平和县咪可哈咪餐饮店不慎遗失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1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28MA32N6W0X4,现声明作废。

平和县咪可哈咪餐饮店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赶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34UJY40E,不慎丢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350004FJ20200031),声明作废。

福建省赶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倚源食品商行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13501020069453,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倚源食品商行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大善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6667902,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大善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颖领服装店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该执照正、副本作废。

泰宁县颖领服装店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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