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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3日18时许,泉州边防支队组织晋江边防大队、衙口边防派出所在晋江市内坑镇火车站晋江站附近一空地(非边防辖区)查获一地上塑料油桶,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585kg。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海防支队(原泉州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衙口海防派出所 2023年6月17日 认领公告 2023年3月24日,福州海警局位梅花道附近附近海域对一艘无船名船号钢质船舶登临检查。经查,该船船载一批无合法、齐全手续烟丝。现依法对涉案无船名船号钢制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1-8329611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3年6月17日 认领公告 2021年7月5日,接古雷公安分局线索通报,我局联合古雷公安分局在古雷西辽码头附近海域及古雷化工园区内查获涉嫌走私香烟、冻品船舶1艘(船艏涂刷“庆利3”)。查扣5个集装箱(规格:长12米,宽2.4米,高2.6米;材质:铁),4个集装箱制冷柜(规格:长12米,宽:2.4米,高:2.6米;材质:铁、铝,不锈钢混合),共查扣9个装载香烟、冻品集装箱货柜,现依法对5个集装箱和4个集装箱制冷柜予以公告,请该9个集装箱柜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理。(联系电话:0596—5682110,联系地址: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文峰街919号 漳州海警局 2023年6月17日 认领公告 霞浦县公安局三沙派出所于 2022 年 11月 11日在霞浦县三沙镇二坑村大湾自然村海域查获一艘装有约二三十吨冻品的三无船舶。该船舶无船舶编号,无船名号,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该船长约 30 米,宽约4米,船身呈蓝白色。请该船船主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合法、齐全手续证明到霞浦县公安局三沙派出所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未认领的,该无船名号船舶将依法处置。 霞浦县公安局三沙派出所 2023年6月17日 邓炳寿、黄巧雅: 本院受理原告郭桂珍与被告邓炳寿、黄巧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各种法定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7民初119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邓炳寿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2、判令被告黄巧雅对邓炳寿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交通管制通告 因连江县通港大道(东浦园区东片区段)北面辅道出入口改造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质量及道路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3年6月18日至2023年11月2日止,对该段进行封闭交通管制,施工期间敬请中小型车辆和行人注意交通标识听从指挥缓慢通行。 特此通告! 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保管不慎,遗失以下财政票据: 发票名称:福建省医疗门诊平推(电脑),注册号:闽财(2013)票字第38号,2014年4月14日领用票据号为11006183。注册号:闽财(2017)票字第40号,2018年7月3日领用票据号为12328764。发票名称:福建省医疗住院平推(电脑),注册号:闽财(2012)票字第36号,2014年1月7日领用票据起止号段03601501-03601750,共5本。注册号:闽财(2013)票字第39号,2013年5月28日领用票据起止号段00745651-00745900,共5本。注册号:闽财(2014)票字第38号,2014年10月11日领用票据起止号段00240001-00240250,共5本。发票名称: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凭证(平推),注册号:闽财(2017)票字第38号,2018年1月25日领用票据号为01115565-01115567,共3份。遗失情况属实。 福安市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东森林业有限公司2023年6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健荣 联系电话:13959192657 清算组成员:钟健荣、钟建华、钟建英、钟木胜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西路85号锦绣文化甲5-208 福州东森林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钟健荣 2023年6月1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陈瑞春、男、汉族、身份证号:3522261965*****016 2023年4月28日,福安市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小组作出认定结论:涉案船舶“闽宁德货0965”船属于三无船舶。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第三条、《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没收涉案涂刷“闽宁德货0965”船舶。 因无法直接送达,我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德海警(福安)行罚字〔2023〕13号)。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宁德海警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霞浦县人民法院或厦门海事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新村路1号,联系电话:0593-6679110。 宁德海警局福安工作站 2023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兹有古田县吉巷乡北墩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一枚中共古田县吉巷乡北墩村党支部章(3522270001113)特此声明作废。 古田县吉巷乡北墩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6月17日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人社监令字(2023)7号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安化县名城汇娱乐中心(实际承包人:蔡松、吴勇、张国栋) 根据投诉和调查,因你单位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拖欠杜乾刚等20名劳动者工资共计5957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一)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7日内,将拖欠杜乾刚等20名劳动者在你单位工作期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22日)的工资共计59571元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其中黄艳花800元,陈爱花1820元,陈春容1820元,陈敏800元,谌扬娣1836元,王美容1540元,周世良1635元,贺梨花700元,张国莲1820元,蒋乐1200元,黄耀君2000元,王超5800元,覃美荣1200元,谌梦丽2400元,杜乾刚8000元,廖玲艳2000元,陈双喜11200元,黄辉3000元,梁佩华7000元,黄涛3000元。请你单位认真执行上述指令,并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改正情况和相关凭证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联系地址: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269号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737-7822110)。如果你单位拒不执行,我局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对你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将向社会公示。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专用章) 2023年6月5日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登报公示 我中心现已委托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形成《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闸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x5vGjg0KvmFHPaxSfnTrw ?pwd=h6x9 提取码:h6x9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我中心查阅纸质报告书。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中心,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资源调配中心? 联系人:官国焱?联系电话:0596-6778519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9日。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水资源调配中心 2023年6月17日 闽侯县上街供销社招租公告 闽侯县上街供销社经营承包(租赁)定于2023年7月5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新上街278-3、278-5、278-6店面,经营面积约238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房屋现状为准)。 二、年租金462672元,经营期限5年(2023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三年后租金实行递增,即第四年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年租金在第四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投标保证金37万元,中标后转为履行合同保证金。 请有意竞标者携带相关证件于2023年7月3至4日下午16点前到闽侯县上街供销社(闽侯县上街镇联心村99号)报名、索取有关资料并缴交竞标保证金。 联系人:林女士13600872632(手机) 林先生13805094158(手机) 特此公告 闽侯县上街供销社 2023年6月17日 谢义玉: 原告郑昌盛与被告谢义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125民初13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曰起 3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章智总: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晟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与章忠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章忠东就(2023)闽0125民初41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施梅月: 本院受理了(2023)闽0403民初2453号原告郭栋与被告施梅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安路69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福建锦煊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丽华与被告福建锦煊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林晓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03民初1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郑红珍: 本院受理了(2023)闽0403民初2244号原告廖福宁与被告郑红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安路69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曾秀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支行与被告曾秀丽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03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曾秀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街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费用合计36100.38元及逾期利息。案件诉讼费用1303元,由曾秀丽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郑立峰: 本院受理原告陈艳与被告郑立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03民初21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郑立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艳借款本金300000元及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保全申请费。案件诉讼费用6895元,由曾秀丽负担。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3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公告 (2023)闽04破5号之一 因明溪县红豆源担保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管理人未能从明溪县红豆源担保有限公司接收到可供分配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16日裁定宣告明溪县红豆源担保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曾广州、贵州鑫盛泰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惠、陈天: 本院受理的原告詹美玲、詹水妹与被告高方凯、曾广州、贵州鑫盛泰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惠、贵州思晨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天、高传琴、贵州万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詹琳、徐潮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481民初3189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邱禹铭: 本院受理原告陈凯与被告邱禹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81民初210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紫牛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30023326,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紫牛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7日 刘柳新: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金豆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柳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闽0481民初1558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永安市曹远镇前坪村煤矿、永安市曹远镇煤矿: 本院受理(2023)闽0481民初389号原告刘进洋与被告永安市曹远镇前坪村煤矿、永安市曹远镇煤矿劳动争议一案,上诉人刘进洋就(2023)闽0481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陈榕勇: 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林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802民初5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7日 俞晟: 本会受理申请人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与被申请人俞晟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案[(2022)榕仲受1265号、(2022)榕仲受189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案件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3年9月5日下午3:3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17日 陈浩、林灵英、游娟: 本会分别受理申请人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与被申请人陈浩、林灵英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893号],与被申请人游娟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2)榕仲受190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案件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3年9月5日下午3:3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17日 住店圈(福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罗玉婷诉你(单位)、杨帆诉你(单位)、王榕诉你(单位)有关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3]第335号、[2023]第338号、[2023]第344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分别定为2023年8月03日上午08时45分、2023年8月03日上午09时30分、2023年8月03日上午09时5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五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鑫源鑫食品经营部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020105384;有效期至:2026年8月18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鑫源鑫食品经营部 2023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华澳康达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3月3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1812001223,现声明作废。 福建华澳康达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7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奥博足球俱乐部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12001264301,账号:35050167620700001375,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奥博足球俱乐部 2023年6月17日 撤销减资公告 国耀圣康(福建)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1PYJJ99,法定代表人:陈兵,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302号2#一二层)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1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有关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500万元人民币的减资公告。现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撤销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耀圣康(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7日 公告 我司开发的“侨乡特区一期”项目中的:消防及人行通道、工具间、厕所、消控中心、弱电设备间、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坡道、生活水泵房、高、低压配电机房、储油间、柴油发电机房不可售销的公共配套,属“侨乡特区一期”项目公共设施,因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上述公共设施暂移交给全体业主。待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控政府部门规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福建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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