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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州市仓山区椰子营餐厅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1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40122311,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椰子营餐厅 2024年7月10日 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万顺·水岸滨江项目工程,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设单位为福州逸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里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现已完工,于2023年11月10日竣工验收,农民工已全部离场,已按时足额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电话。 公告期: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8月9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吴梦婷 联系电话:15659143459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1-83428365 里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河马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河马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终止办学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知源培训学校,地址:仓山区上三路216号山亚大厦B座21-01、02、06、10,办学许可证:教民235010470000318号,流水号:No.2019 0436146,由于业务转型,经我校举办者提出,我校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办学。特登报说明。 福州市仓山区知源培训学校 2024年7月9日 债权转让通知及债务催收 联合公告 林龙强、黄春康: 我方福建新合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已将基于(2021)闽0322民初4694号、(2022)闽03民终8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事项【一审判决:一、林龙强、黄春康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给福建新合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款243963.73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办法:以工程款243963.73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2019年8月19日;以工程款243963.73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还清工程款之日止);二、驳回福建新合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对福建天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对贵方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肖榕(公民身份号码350102196809160443)。 请贵方接到本通知后,将你方所欠的上述债务全部直接支付给债权受让人肖榕。 特此通知! 通知人:福建新合发防水 材料有限公司、肖榕 2024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延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延平区延丰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210022692;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延丰再生 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建彩诚涂料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92210011416),特此声明作废。 福建彩诚涂料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清讯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110073347,现声明作废。 福清讯泰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城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州市仓山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东决定,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福州市仓城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州市仓山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存续,福州市仓城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州市仓山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解散。合并前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福州市仓城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福州市仓山南台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6.192525万元人民币;合并后存续的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26.192525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继,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531353 联系人:郑文惠 地址: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城宏建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南台岛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兴业银行宁德财贸广场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一份,银行账号:136010100100014416核准号:J4030000000403,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正兴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遗失声明 母亲:陈秀娟,父亲:姜明,不慎遗失其女儿出生医学证明一本,编号:O350967937,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秀娟 2024年7月10日 福建省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公告 大田县桃新林业专业合作社: 本委受理申请人巫振良与被申请人福州聚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田县桃新林业专业合作社关于社会保险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罗劳人仲案字〔2024〕第38-1号、第38-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闽罗劳人仲案字〔2024〕第38-1号裁决为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你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闽罗劳人仲案字〔2024〕第38-2号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罗源县凤山镇物资大楼5层;联系电话:0591-26861607。 福建省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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