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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6:24:06

福建法治报2025年5月14日公告

作者:福建法治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袁明博:

本院受理原告林才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802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袁明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林才溢借款本金45000元,并支付自2023年2月3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止、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2、驳回林才溢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4日

福建有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市科技园区仓山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有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2024)榕仲受2776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5年4月27日作出(2024)榕仲裁2776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州景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昊与被申请人福州景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25)第112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一、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23日期间工资人民币29110.87元;二、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及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合计人民币33980元。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20722。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公告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新增25万千升啤酒扩建工程项目--非机动车棚,现已竣工,结算完毕,请有关涉及到该项目债权债务的单位及个人在2025年5月31日前到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申报,逾期作为放弃处理。联系人:范俊宝,联系电话:0791-86238759。特此公告!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后湾村民委员会遗失一张于2017年7月7日开给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福建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票据单号5367156,现声明该票据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概不承担。特此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后湾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前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10150968,现声明作废。

福建前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惠丰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160023579)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惠丰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闽顺客运有限公司遗失车号为闽GDA1765(渐变绿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一张,证号:闽交运管明字350481004283号,声明作废。

永安市闽顺客运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220013282;规格:4.2cm),现声明作废。

福建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州闽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3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4MA32CGNW1K,声明作废。

福州闽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全众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遗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御花苑支行颁发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15000915901,编号:3910-01954334,账号:420871883523,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全众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州君昇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8210045324;合同章,编号:35018210048543,声明作废。

福州君昇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福建省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汇建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刘志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闽罗劳人仲案字[2025]第32号《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物资大楼5层508室联系电话:(0591)26861607

福建省罗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0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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