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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建信辉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MA340G1KX2)不慎遗失“福建信辉工贸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司公章作废。 福建信辉工贸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清算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锦鸿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6020913674569)经理事会会议决议注销并清算,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理事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韩丽珊 电话:13960044285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6号锦鸿欧御景19幢1号 漳州市芗城区锦鸿幼儿园清算组 2025年6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福安市艺品幼儿园理事会表决,并报福安市教育局批准,现决定终止办学,依法进入清算程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名称:福安市艺品幼儿园,地址:福安市赛岐镇赛浦路6号,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98160000658号,因经营不善决定停止经营原因,现终止经营活动,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持有效债权凭证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形成原因、清偿情况等)。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清算期间,幼儿园不再开展任何教育教学活动,原有债权债务由清算组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凤联系电话:13073986066 联系地址:福安市赛岐镇赛浦路6号(幼儿园原址) 福安市艺品幼儿园清算组 组长:陈凤 副组长:罗凌玲 成员:金小颖 2025年6月7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猪道禄生鲜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92210005933),现特此声明作废。 古田县猪道禄生鲜店 2025年6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州喜杨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237562,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喜杨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电子竞技协会遗失三明市民政局2017年4月6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00MJC100213B,有效期限:自2017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5日,声明作废。 三明市电子竞技协会 2025年6月7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华诚装饰设计室不慎遗失铜制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华诚装饰设计室 2025年6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乾海咨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98110041923,法人(林宁)私章,编码:35098110041924,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乾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州仓山洛宸熙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遗失特种行业许可证正、副本,编号:仓公特旅字第X1185号,声明作废。 福州仓山洛宸熙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7日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欢心幼儿园民办非企业登记注销登记清算的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欢心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4569264019N.法定代表人:严莺,2011年1月28日在仓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经书面征求全体剩余会员意见,拟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仓山区民政局依法申请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本组织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于2025年3月1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由江敏,张丽云,朱小芳,林炜媛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严莺担任。 本组织已于清算三日起10天内履行书面通知债权人义务,现发布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15日内,本组织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联系人:严莺 联系电话:13328246062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欢心幼儿园 2025年6月7日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红太阳幼儿园民办非企业登记注销登记清算的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红太阳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456536213XP法定代表人,张婉增,2010年11月在仓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经书面征求全体剩余会员意见,拟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仓山区民政局依法申请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本组织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于2025年3月1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由梁燕清、陈彩娇,张锦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张婉增担任。 本组织已于清算三日起10天内履行书面通知债权人义务,现发布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15日内本组织依法办理经销登记。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婉增 联系电话:13809509511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红太阳幼儿园 2025年6月7日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韵幼儿园民办非企业登记注销登记清算的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韵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4565352556H法定代表人,林建霖,2010年11月在仓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经书面征求全体剩余会员意见,拟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仓山区民政局依法申请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本组织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于2025年3月1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由林建霖、林群、郑丹组成,清算组负责人由林梅担任。 本组织已于清算三日起10天内履行书面通知债权人义务,现发布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15日内本组织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建霖 联系电话:13515003788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韵幼儿园 2025年6月7日 融自然公示〔2025〕99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高美财个人住宅申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兹有申请人高美财建房户,其建房地点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档案资料及现场勘查,现将该户建房情况公示如下: 该户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于1996年办理的《福建省村镇建筑许可证》,审批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现根据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该户竣工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一层,竣工建筑面积为527.28平方米,系超面积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4日 融自然公示〔2025〕101号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高美豪个人住宅申报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兹有申请人高美豪建房户,其建房地点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现向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档案资料及现场勘查,现将该户建房情况公示如下: 该户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南宅小区,于1996年办理的《福建省村镇建筑许可证》,审批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现根据福建省远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福清分公司提供的房产测绘报告,该户竣工层数为地上5层地下一层,竣工建筑面积为528.19平方米,系超面积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事宜在福清市侨乡报或福州晚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不含节假日),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国土规划核验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7051,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4日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清冠峰化工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林素琼与被申请人福清冠峰化工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榕劳人仲案字[2025]第86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23573。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闽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竹益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任倩与你公司有关劳动报酬争议(梅劳人仲案字〔2025〕第41号)一案。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大街94号3楼,联系电话:0591-62301085)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闽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7日 认尸启事 2025年5月19日05时左右,在福州市仓山区西三环橡树湾小区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女性老人当场死亡。该人约70-80岁,面容较黑,身高约152厘米,上身穿红白黑相间的花色上衣,下身穿黑白相间网格裤子,外套一件网格围兜。若认识该死者或者其家属,请联系电话:林警官13600844599。请家属携带有效证件尽快前来认领。 发布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仓山大队 2025年6月7日 公告 五大队依法扣留的闽A00V9S(小型汽车),机动车所有人30内未向我队提供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前往我队接受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依法公告。请机动车的所有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前往五大队处理,逾期依据法律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处置。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五大队 2025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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