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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坤、魏本凤、中建华宏建设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河南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宗坤、魏本凤、中建华宏建设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5)榕仲受288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5: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林燕(350802198309168227):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泉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802民初3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母亲:徐细仙,父亲:吴尚高,不慎遗失其儿子出生医学证明一本,编号:K350281049,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徐细仙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可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文山里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2110054092,声明作废。 福州市可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文山里分公司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晋安区烨可奇餐饮店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福州市晋安区烨可奇餐饮店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潇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221003754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潇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建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天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备案号35018110037274,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天悦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屏南百味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特此声明作废。 屏南百味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晋安区晋福新村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慎遗失圆形光敏公章一枚(内书:福州市晋安区晋福新村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自左而右环行排列,中心五角星,直径42mm)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晋安区晋福新村二期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漳平市集贤里捐资兴教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遗失声明 漳平市集贤里捐资兴教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不慎遗失,该证由漳平市民政局2019年12月4日核发,该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881MJY474784B,现声明漳平市集贤里捐资兴教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作废。 漳平市集贤里捐资兴教协会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南源岭民宿协会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22001136602;编号:3910-02088707;开户银行:福建武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支行;账号:9050815010010000027881),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南源岭民宿协会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州醉花间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330033905,声明作废。 福州醉花间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鸿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预留印鉴公章一枚,编码:3501810069804,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鸿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6月17日9:00在福州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公开拍卖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西社区(北汶西片町、中片町滩涂,面积约6亩;南汶滩涂,面积约5亩;北汶东片町滩涂,面积约6亩)三年期租赁权。 竞买保证金、其他竞买事项及要求等详见福州农村产权流转平台(https://www.fznjw.com/)发布的上述项目的拍卖公告。 保证金缴纳、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7:00止 看样时间:2025年6月12日、13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13960769033 福建省金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原审批总平面图 拟调整总平面图 侯自然2号函〔2025〕41号 关于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模具研发、制造中心项目总平及建筑设计方案拟调整公示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大型模具研发、制造中心项目规划总平方案于2015年11月经闽侯县城乡规划局审批。现建设单位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需求变化,主要申请对未建楼栋进行调整,涉及该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局部调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调整前指标:用地面积48153.158㎡;总建筑面积69012.57㎡;计容建筑面积79311.70㎡;不计容建筑面积10842.03㎡;建筑占地面积24190.40㎡;建筑密度50.24%,建筑系数50.24%,容积率1.65,绿地率15.5%;机动车停车位24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324辆。 调整后指标:用地面积48153.158㎡;总建筑面积52141.46㎡;计容建筑面积63948.09㎡;不计容建筑面积5229.12㎡;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5587.78㎡(占总建筑面积的29.9%);建筑占地面积24837.24㎡;建筑密度51.58%,建筑系数51.58%,容积1.33,绿地率15.5%;机动车停车位14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29辆。 二、总平面布置调整情况 1.将尚未建设的原高层综合大楼变更为多层厂房。 2.大型精密模具车间建筑层数与高度、立面等均不变,内局部增设夹层。 3.西侧沿城市道路开口,往北移至大型精密模具车间西北角与倒班宿舍西南角之间。厂区内室外局部停车位、道路、绿地等同步优化调整。 三、建筑单体调整情况 1.原高层综合大楼变更为多层厂房,建筑平面及立面根据调整后的使用功能重新设计。 2.大型精密模具车间内部局部增设夹层。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建法治报2025年6月10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 公示期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8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335903)。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350100。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批。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设计调整前后图纸(见福州高新区网站)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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