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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坚持“三个导向”助力业务管理现代化和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 明确责任目标导向。该院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案件评查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组织全院学习最高检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最新规定,厘清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职责权限,整合检查评查标准、流程及重点,拆解系统操作步骤,提炼工作提示,规范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实施常态评查导向。该院立足案管部门统筹管理职能,随机抽选今年已办结案件30件,采用系统为主、卷宗为辅的评查方式,通过“自查——评查——核查——听取意见——确定结果——总结反馈”递进模式开展随机评查,实现7个业务部门全覆盖,以常态化监督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坚持协同衔接导向。该院把握“每案必检”要求,探索由不同主体,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检查评查协同方式,互通业务条线检查评查信息3份,交叉比对、精准定位办案薄弱环节,对10个共性问题和个性隐患制发专项提示4份,畅通“评查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闭环,推动个案评查成果向社会治理效能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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