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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货车司机路口转弯时分神,撞倒路人,造成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洪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今年3月25日10时许,被告人洪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龙海区石码街道后港路口路段时,碰巧遇上行人林某走斑马线要过马路。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洪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致轻型厢式货车碰撞到林某,造成林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局部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洪某在本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林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洪某于事故现场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被害人林某近亲属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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