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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以为是真爱,没想是圈套。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陈某某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2年9月以来,陈某某化名“徐某某”,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及已婚事实,以恋爱交友结婚为名,与刘某某相识并交往。在此期间,陈某某以生病需要治疗、假冒律师伪造自己被公安机关拘留需要用钱、在外地租房需要经济支持等名义,骗取刘某某钱款35万余元。陈某某将该款项用于个人挥霍、日常开销等。 上杭县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信息及婚恋关系,编造虚假事由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综合考量陈某某的犯罪情节、涉案金额、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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