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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 护海洋生态 ——福清市检察院“检护蔚蓝”行动背后的刑事执行检察力量 近年来,福清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与“检护蔚蓝”行动深度融合,形成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特色亮点,展现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创新性与实效性。 福清市检察院推动普法下沉,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将海洋环境保护法治宣传阵地前移至辖区古街夜市,向市民、游客讲解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常见犯罪类型及其法律后果,普及《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现法治宣传“零距离”。该院还创新教育载体,联合福清市司法局为社区矫正对象开设海洋环境保护专题法治讲座,增强社矫对象对海洋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海洋环境保护要凝聚合力,落到行动上。“我们建立协同机制,构建公益服务‘新范式’。”福清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院牵头福清市司法局会签出台《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以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环境清洁、海洋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类型,界定了检察机关与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形成“监督+执行”的闭环模式。同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公益活动表现纳入社区矫正考核评价体系。 “通过制度性协作,将矫正工作融入海洋强市建设大局,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矫正工作做法,实现海洋环境保护与矫正教育深度融合。”该负责人说。 沿着海岸线清理废弃渔网、塑料瓶等海洋垃圾;结合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福清市检察院多次联合市司法局组织社矫对象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公益劳动,让社矫对象更深刻地反思自身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从而促使其真心悔过,早日回归社会,实现惩罚与教育、监管与修复的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108名社矫对象参加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福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执法+生态保护”机制,拓展红树林种植、增殖放流等多元公益活动,为守护碧海蓝天贡献更坚实的刑事执行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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