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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南平市检察机关在延平区检察院召开“百案评庭”普通犯罪条线听庭评议活动。南平市检察院、邵武市检察院、顺昌县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评议组,对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某某、范某某、吴某某涉嫌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 庭审过程中,延平区检察院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开展针对性讯问。其中,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结合多媒体视频展示,分组出示定罪、量刑事实证据,针对被告人主观明知、作案时间、次数及涉案价值认定等方面进行详细举证论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辩护人提出的涉案价值计算等争议焦点进行有效答辩。同时,延平区检察院结合该案开展法庭警示教育,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开展集中座谈交流。大家针对庭前准备、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法庭答辩应对等方面进行细致点评,认为此次庭审庭前准备充分,并对公诉人出庭业务能力进行肯定,并在法律文书和庭审方面提出建议,为公诉人补足短板、精进能力指明方向。同时,评议组成员结合办案实践进行探讨、学习,总结优秀经验做法,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及出庭支持公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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