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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前车路口熄火未及时驶离,竟驾车连续三次故意撞击泄愤。近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寻衅滋事案。 2023年3月的一个凌晨,陈某乘坐雇请的代驾驾车在十字路口等候红绿灯时,车辆突发熄火。由于代驾司机操作不熟,无法及时启动车辆,绿灯亮起后车辆仍停滞原地,此举引发后方排队车主钟某某的不满。钟某某连续按喇叭催促,并对陈某言语辱骂。陈某下车与钟某某发生争执,后被代驾司机及时劝回,车辆随即驶离该路段。 然而,钟某某的怒气并未就此平息,他驾驶车辆紧随陈某的车,短时间内连续3次故意加速撞击前车尾部,造成陈某车辆后备箱等部位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陈某车辆损失价值共计3600余元。案发当日,钟某某主动报警,交警部门经调查后将案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2024年10月,检察机关对钟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新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钟某某因行车琐事心生不满,为逞强耍横、发泄情绪,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故意追逐、撞击他人车辆,既对被害人形成恐吓,又造成超过2000元财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钟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赔偿陈某财产损失3600余元。 钟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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