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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高质效办案“强引擎” ——永安市检察院构建“大管理”工作格局 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目标照进现实,需要怎样的管理智慧?今年以来,永安市检察院以“1+4+N”工作机制为破题密钥,通过锚定一个目标、精耕四个维度、优化六项方式,构建起环环相扣的“大管理”工作格局。这套管理组合拳不仅让1个案例登上国家级优秀案例榜、3个案例获省级荣誉、7项做法被相关媒体报道,更让高水平管理成为驱动高质效办案的“强引擎”。 考核激励“指挥棒” “现在分案更像是一场‘综合能力测试’,逼着我们必须成为熟悉‘四大检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今年3月,刚回访完辖区托管机构的永安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邓清华如是说。 2024年8月,在办理某托管机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邓清华从刑事案件切入,发现机构存在无证供餐、消防隐患等问题,遂同步推进公益诉讼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向市场监管局发出磋商函,推动厨房改造与限期办证,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关停1家不合规机构,建立“日常检查+突击抽查”机制,实现从被动监督到主动治理的转变。 这一做法是永安市检察院推行“全员综合履职”的缩影,通过优化案件受理与轮案规则,打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局面。今年以来,该院要求每位员额检察官每年至少办理一件跨“四大检察”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则由专人负责并全面开展综合履职,同时对七类常见刑事案件实行按比例随机轮案。 此举彻底打破了部门间的“隐形墙”,让检察官在各类案件的熔炼中快速成长为能征善战的“全科医生”。 能力的淬炼需要制度的护航,要让“全科医生”真正发挥效能,科学的考核激励是关键引擎。永安市检察院的业绩考核激励体系,让“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从理念切实落地:通过建立“履职评价60%+综合评价10%+公共指标评价30%”考评框架,将“高质效办案”置于考核核心位置。同时,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级晋升、员额进退、评优评先、奖金分配“四挂钩”,真正让实干者得实惠、有为者有位。 今年以来,永安市检察院已根据考核结果晋升一级检察官1名、四级检察官助理1名、四级警长1名,选任高阶段检察官助理8名,树立了鲜明的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协作提升“练兵场” 关起门来自己查,难免“灯下黑”。永安市检察院以“山海协作”破题,与霞浦县检察院创新“随机抽选+定向推荐”交叉评查模式,对各类案件进行“交叉体检”,打开“照镜子、学经验”的新窗口。 今年3月,一场特殊的视频反馈会在永安市检察院与霞浦县检察院同步召开——两院对前期交叉评查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集中“把脉问诊”。 反馈会上,两院分别通报了此次提交评查案件的总体质量情况,评查人员就案件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及效果等方面互换评查意见。参会人员还围绕此次评查案件涉及的业务难点问题、案件办理中的特色做法等进行沟通交流。 “这种‘照镜子’式的互评,让我们看到了平时忽略的盲点,是一次极佳的学习机会。”参与评查的检察官黄巧巧深感获益匪浅。 从“十大业务”全覆盖,到民事、行政等案件常态化互评,再到具有地方特色的涉林、涉海案件专项交流,评查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今年,双方已分2批评查24个案件,召开2次线上线下反馈会。 案件评查的“把脉问诊”,为出庭公诉的“实战淬炼”提供了精准指引。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官的“实战高地”,如何把这块阵地守牢?永安市检察院创新“四维听庭评议”模式,打造了从“观摩”到“提升”的完整闭环:“头雁”引领,全员参与,实现入额院领导100%参与、员额检察官100%覆盖;聚焦重点,量化考评,紧盯重大、新型、疑难案件,用“五维量化表”进行精细把脉;“推门听庭”,原生态检验,随机抽案、突击观摩,让公诉人的真实水平一览无余;协同共评,开放纳谏,内部互通有无,外部引入人大、政协、社会力量,构筑多元评议体系。活动开展以来,已组织听庭评议41次、“推门听庭”10次,8起案件获评全市优秀示范庭,员额检察官的出庭水平实现了集体跃升。 监督管理“安全锁” 管理不能和风细雨,监督必须“长出牙齿”。永安市检察院强化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的“双剑合璧”,形成“通报+提示+评价”的全链条监管,让监督制约贯穿办案全过程。 不久前,在召开的业务质效分析会上,一份份“点名道姓”的督察通报被摆上台面。会议不仅全面盘点成效,更敢于“自亮家丑”,将办案中的优劣情况逐一剖析。其中,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时长偏高的数据被直接呈现,问题直指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 对于通报中暴露的问题,检务督察部门绝不“一报了之”。院领导随即对3名责任检察官进行严肃的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剖析原因、立即整改,确保监督指令不折不扣地传达到“神经末梢”。 监督的最终成效,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办案质效提升上。经过精准督导与持续跟踪,此前被重点关注的取保候审案件,第三季度平均办案时长较上半年大幅缩短了10.13天。这一关键指标,连同其他督察结果,被同步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实现了监督成果与个人绩效的“硬挂钩”。 今年以来,永安市检察院已累计制发各类督察通报4次,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这套“通报+提示+评价”的组合拳,打出了司法规范,也打出了办案人员的敬畏之心,为案件质量上了一把坚实的“安全锁”。 从案件受理到业绩考核,永安市检察院的“1+4+N”工作机制如同一套精密的齿轮,环环相扣,驱动着办案质效稳步提升。这不仅是管理方式的革新,更是一场司法理念的深刻变革。它正推动着永安市检察院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征途上,步履铿锵,行稳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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