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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53:55

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持续释放公益司法保护效能

作者: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王小华 李萍萍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履职“小切口” 做好“大文章”

——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持续释放公益司法保护效能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深刻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使命,聚焦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小切口”做“大文章”,围绕医疗保障、妇女权益、特殊群体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耕地资源守护、历史文化传承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以扎实的办案成效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司法为民答卷。

聚焦民生关切,守护群众“钱袋子”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洛江区检察院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推动社会治理堵点难点有效纾解。

面对国有财产可能流失的隐患,检察官敏锐发现并紧盯医保基金流失风险。针对医保部门未及时向民事侵权案件当事人追索垫付医保基金,可能导致国有财产流失的问题,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医保部门与法院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并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畅通追索渠道。通过持续监督,成功督促追回多笔被垫付的医保基金共计20余万元,有力堵塞了医保基金流失漏洞,牢牢守住了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这一创新实践获评2024年第七届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百优案例”,所发出的检察建议获评“福建省2023年度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洛江区检察院积极延伸监督触角。主动加强与工会、妇联、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会签《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帮扶救助等全方位协作机制。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未落实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洛江区检察院部署开展了女职工健康检查专项公益检察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会签“一函两书”、走访企业普法、督促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等“组合拳”,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向230家企业发放《提示函》,解决女职工工资待遇问题13件,为13名女职工追回薪酬19.4万元,促使33家企业签署承诺书,组织1000余人次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守护特定群体,传递司法温度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洛江区检察院始终将持续深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的保护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

针对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被占用等问题,洛江区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行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点题整治设置停车泊位及停车行为占用盲道整改工作方案》《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这些举措有效助力洛江区万安街道打造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推动完成对4处住宅小区、8处公共厕所、1处农贸市场、总长约12.3公里的15条道路人行道及26处公共服务建筑入口进行了系统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极大便利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

洛江区检察院发现部分农村幸福院存在配套设施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后,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推动制定了《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洛江区政府投入120余万元对全区86家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站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有效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环境和服务质量,让“幸福院”真正成为农村老人的幸福家园。

护卫绿水青山,传承历史文脉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再生。洛江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同时肩负起守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净土之下,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根基。洛江区检察院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违法倾倒处置、违法占用林地等专项监督。通过办案,督促清理违法堆放土方3000余方,清理各类固体废物3044余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13.53亩。此外,洛江区检察院还深入开展辖区乡村固体废物违规倾倒堆放执法现状和行业治理调研,梳理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及4条具体监管建议,获得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洛江区检察院持续深化耕地保护监督,通过公益诉讼推动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725.64平方米,恢复田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约35亩,完成约1800亩农田连片整治建设,并新立项1个千亩良田项目。

在守护历史文脉方面,洛江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检察护宝”专项监督行动。通过精准监督,推动辖区9处省市级文保点进行除险加固、白蚁防治、配齐消防设施等保护措施。联合区文旅局、公安分局建立“检察护宝”协作机制,连续两年举办“泉州世界遗产日”纪念普法宣传活动,并在洛阳桥、仙公山、龟峰岩设立“检察护宝”观察点,实现对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和发展。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洛江区检察院创新构建了以世界遗产洛阳桥为中心的“桥”“树”“水”“鸟”多维立体公益检察保护网。面对洛阳江入海口污水直排、垃圾堆放等环境乱象,依法监督,推动主管部门投入1500万元开展末端截污纳管和社区污水支管网建设,溯源整治56处入海排水口混接点。联合多部门建立案涉野生动植物寄存基地,救助放飞画眉鸟、白鹇等保护动物110余只。会签红树林湿地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凝聚红树林湿地执法司法保护合力。针对洛阳桥跨洛江、惠安两地的特点,与惠安县检察院携手共建“护宝联盟”,实现信息共享与办案协作,对洛阳桥进行“无缝守护”。联合区农水局等部门建成泉州市首座“河长制”主题公园,与洛阳桥共同构成“古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为泉州大港湾获评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贡献了检察力量。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等九部门成立的洛江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综合司法保护联盟,将全区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推向了全方位、一体化的新高度。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洛江区检察院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小切口”,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生动诠释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十四五”期间的实践价值和治理效能。展望未来,该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聚焦主责主业,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成效,为服务保障洛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写下更加精彩的检察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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