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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4:45:33

安溪县检察院:让社矫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作者: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王金仕 李宝英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检察,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捍卫刑罚执行严肃性,又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居住地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情形,安溪县检察院启动全面调查,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督促提请收监执行,再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系统治理,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不假外出人数呈下降趋势。

日前,安溪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数据分析等方式,对不假外出对象类型、外出时间段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就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从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精准施教增强守法意识、强化社矫工作合力等方面,向安溪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司法局开展整治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问题专项行动,运用信息化核查比对等手段,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将教育矫治贯穿矫正全过程,采用通报不假外出被惩戒及收监执行案事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释法,提升社区矫正人员守法自觉。

法治不仅体现在严惩不贷的雷霆手段,也体现在点亮迷途者心中的希望之光。廖某在安溪县接受社区矫正,2024年6月,因经营企业需要,其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6个月。安溪县司法局受理后,同步报送安溪县检察院监督。针对廖某是否具有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检察院经过书面审查、实地走访、召开听证会等形式深入调查,审查认为廖某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社会危险性较小,依据其企业经营模式,每周都要到晋江市现场办公两天,申请事由属实,建议司法局批准廖某的申请,并加强对其跨市县活动期间的监管。

申请获批后,安溪县司法局通过微信位置共享、视频通话等方式加强对廖某的监管,廖某始终遵守监管规定,未发生脱管现象。近期,廖某第3次申请为期6个月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再获批准,他将锦旗送至安溪县检察院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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