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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12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古田、寿宁、福安、福鼎等地法院,对7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依法对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拘役,或单处罚金。 据悉,继11月28日宁德法院集中宣判6起拒执罪案件后,此次再启集中宣判,是宁德法院深化执行难问题协同共治专项行动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彰显了宁德法院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今年以来,宁德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12件124人,判决拒执犯罪40件40人,执行到位金额500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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