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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轻信“黄牛”代购演唱会门票,付款后却迟迟无法取得门票,退款也遭遇推诿。近日,诏安法院审结一起相关委托合同纠纷,判决“黄牛”林某向消费者徐某退还全部费用。 2024年8月,徐某通过微信联系林某,委托其代购某歌手苏州演唱会门票。林某承诺“抢不到票全额退款”,徐某遂陆续向林某支付门票费、代拍费及押金共计2130元。然而,直至演唱会临近,林某既未提供门票,也未按约定退款。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委托合同关系。林某收取费用后,未能完成代购门票的委托事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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