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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办理两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寿宁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曾多次进入县域某自助KTV消费,相关场所涉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为查明情况,寿宁县检察院随即启动综合履职公益诉讼调查程序,通过实地走访涉事KTV、询问经营者及工作人员、核查禁入标识设置、调取消费记录与视频录像等方式,全面还原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消费的过程。调查证实,该KTV虽在大厅张贴禁入标识,但包厢内未按规定悬挂,且在实际经营中多次放任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甚至因管理失序间接诱发未成年人盗窃等刑事案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针对发现的问题,寿宁县检察院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依法对涉事KTV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形成震慑;督促涉事场所全面排查管理漏洞,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监管部门迅速响应,依法对涉事KTV作出警告、责令停业整顿15日、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同时,监管部门部署开展全县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寿宁县检察院还应邀参与工作会议,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通过案例剖析与法规解读,推动经营者法律意识从“被动接受”向“主动遵守”转变,促进治理从“整改当下”迈向“规范长远”。 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寿宁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让检察履职“一盘棋”真正成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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