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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三明中院“创设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入选。 三明法院出台全省首个《关于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适用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的工作指引(试行)》,让修复方案“看得见”、修复过程“管得着”、受损生态“治得好”,公众参与“落得实”,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生态修复法律操作层面的空白,相关经验做法还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奋进新征程”环资审判讲坛第七讲上予以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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