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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更好护“她”前行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依法监督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讨回了公道……”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一通电话,19岁女孩陈某的话语间满是感激之情。这通感谢电话的背后,正是该院全力守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暖心实践。 2024年6月,陈某情绪激动地走进延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执意要求追究某诊所医生曾某某猥亵行为的刑事责任。见状,窗口接访人员第一时间为她端上一杯热茶,轻声安抚其情绪,待陈某逐渐平复后,耐心细致地倾听其诉求,核实事情原委。 据悉,陈某此前因身体不适,前往南平市延平区某诊所就诊,诊疗过程中,医生曾某某竟对其进行猥亵行为。陈某察觉异常后当即提出质疑,曾某某则谎称这是一种特殊的治疗方式。因诊疗室内无其他人员在场,加之陈某担心遭到报复,不敢反抗,于是在离开诊所后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对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但陈某认为,曾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遂向延平区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群众的诉求,就是我们履职的方向。”该院承办检察官表示,在接到陈某诉求后便第一时间受理该案,迅速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全力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医者仁心,本应是守护生命健康的坚实屏障;然而,少数不法之徒假借诊疗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触碰法律红线。延平区检察院受理后,经全面审查和调查核实,认为曾某某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对陈某被猥亵案立案侦查,一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行动拉开序幕。 不仅如此,延平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曾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证据,从曾某某手机微信中提取到其伙同妻子翁某某及朋友蔡某某聚众淫乱视频。据此,公安机关依法对“曾某某等人聚众淫乱案”立案侦查,查明曾某某伙同他人实施聚众淫乱的犯罪事实。 2025年5月,延平区检察院以曾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聚众淫乱罪,翁某某、蔡某某涉嫌聚众淫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7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对曾某某、翁某某及蔡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司法办案不仅要惩治犯罪,更要传递温度。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陈某年纪轻、阅历浅,因遭受强制猥亵产生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自我保护意识也亟待增强。针对这一情况,延平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为陈某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解开心结,走出案件阴影。同时,以该案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重点普及防范性侵害、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和自救技巧,切实提升女性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近年来,延平区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民政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用心用情做好受害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同时,探索建立侵害妇女权益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救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检察监督效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成效。 “我们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精准的立案监督、有效的侦查引导、暖心的权益保障,依法严惩诊所医生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行为,深挖漏罪漏犯,为受害妇女撑起法治‘保护伞’,让检察为民的温度照亮妇女权益保护的每一个角落。”延平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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