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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4:55:51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朱佳丽 张雨琪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从“救急纾困”到“长效保障”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春暖乡野,法治同行。2025年以来,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打破传统救助模式,通过机制创新、上下联动、多元协作,推动司法救助从“救急纾困”向“长效保障”升级。

数据见证实效。2025年,延平区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万元,联动省、市检察机关为困境群众争取三级联动救助金26万元,精准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困境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重点群体。

“坐等申请”变“主动发现”

“以前是群众找上门求助,现在我们主动沉下去找线索,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延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张璐介绍说,该院打破以往“群众申请、检察受理”的被动模式,构建“内部跨部门联动、上下级检察院协同”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将救助线索排查融入审查起诉全过程。

2024年,吴某某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伤情达重伤二级,20多万元医疗费压垮了本不富裕的她。延平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关注到这一信息,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推动形成省、市、区三级联动救助格局,为其争取到8万元救助金。

这样的暖心案例并非个例。针对黄某某这样困境群众的实际情况,延平区检察院均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将案件逐级呈报市检察院,争取上级检察院支持,实现三级检察机关救助资源整合。

“以前基层院救助金少,有时只能解燃眉之急,现在有了上级院的支持,能更全面地帮群众渡过难关。”张璐介绍,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拨付手续,将救助金审批发放周期大幅压缩,最快5个工作日就能直达群众手中,真正实现“救在急时、助在难处”。

“单一资金”变“多元帮扶”

司法救助绝非“一救了之”。延平区检察院创新打造“检察+民政+慈善+商会+医疗”多元救助机制,与区妇联、农业农村局签订实施意见,并与南平市第一医院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计划》,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医疗帮扶、心理疏导、防止返贫监测深度融合,实现综合帮扶全覆盖。 

2025年初,在延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黄某某因案身心受到重创,父亲长期瘫痪,一家三口仅靠每月1413元低保金生活,且难以通过诉讼从被告人处获赔。办案人员发现线索后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发放救助金7万元。

同时,延平区检察院依托多元救助机制开启全方位帮扶:农业农村部门将黄某某纳入防止返贫对象予以动态监测,民政部门为其家庭落实相关生活保障政策,区妇联为其发放社会救助金500元;南平市第一医院安排专业心理辅导人员,为黄某某开展常态化心理疏导;南平市福清商会将黄某某纳入社会资助名单,为其提供物质帮扶。

“我们不想只给一笔钱,而是要帮他们铺一条长期的路。”延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严晓清说。

2025年以来,通过“检察+N”多元救助机制,延平区检察院推动民政部门和妇联分别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和社会救助金,南平市福清商会为多名救助对象提供物质帮扶,为多名困境群众落实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社会资助等帮扶措施,共同构建起“检察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救助格局。

“个案办理”变“典型引领”

办好一个案件,温暖一方群众。延平区检察院坚持把案例培育与经验总结贯穿司法救助工作全过程,让“延平经验”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检察样本。

延平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识,注重总结司法救助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其2025年办理的谢某甲、谢某乙国家司法救助案,因救助流程规范、帮扶措施精准、社会效果良好,成功入选市级优秀案例,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参考样本。其撰写的《以“四个坚持”推动“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活动走深走实》被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采用,并入选市级典型事例,将基层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工作方法,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为让司法救助的法治温度传递至更多群众,延平区检察院强化宣传引导,讲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故事。同时,该院通过进村入户、法治宣传等方式,向乡村群众普及司法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救助,真正实现“应救尽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以司法救助为纽带,充分发挥数字监督模型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坚实检察动能,让司法温度直抵群众心坎。”延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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