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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4:54:09

闽清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放火罪、盗窃罪案件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李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闽清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放火罪、盗窃罪案件,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闽清县公安局、林业局、各乡镇等单位50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黄某某受人雇佣在闽清县高峰村放羊期间,于2025年3月先后两次故意点燃荒草,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高峰村两处山场林木大面积烧毁,地表植被严重受损,生态环境遭到不可逆破坏。经专业机构评估,过火范围共计137.4亩,案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合计112857.12元。此外,黄某某同期还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10000元。

为精准认定案件事实、科学量化生态损害,闽清法院特邀生态技术调查官赴涉案山场开展实地勘验。生态技术调查官围绕涉案山场林木烧毁面积、生态功能受损程度等核心问题,开展现场勘测、数据测算,形成专业详实的勘验报告,不仅为准确认定生态损害数额、依法判定被告人赔偿责任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更为后续精准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切实弥补生态损害奠定了专业基础。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展开严谨调查。公诉机关清晰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罪事实,明确其行为既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构成放火罪,更严重损毁辖区森林资源,导致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大幅受损。被告人黄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自愿承担相应刑事处罚及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此次公开庭审,通过邀请多方代表旁听,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更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让旁听人员直观认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推动形成“司法护绿、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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