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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两级法院护航孤独症儿童成长—— 让每颗“星星”都能闪耀光芒 4月2日,全国首部针对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对孤独症儿童的特殊关爱,从自发的暖心之举升级为刚性的法治之约,让每一个“星星的孩子”都能在制度的坚实庇护下平等享有成长的权利。 法规的落地,是泉州对孤独症儿童关爱保护的里程碑,而这份守护,早已深耕在泉州两级法院的司法实践之中。近年来,泉州两级法院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孤独症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当这些“星星的孩子”因家庭变故、权益受损等困境走进司法视野,泉州两级法院没有止步于被动办案,而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联动各方力量,构建起全方位协同保护机制,推动司法保护与社会保障同频共振、有效衔接,用法治的力度叩开他们封闭的心门,为他们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今年3月初,春寒尚未褪去,泉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郑敏,带着一袋精心准备的礼物,专程前往莆田市荔城区,去见一位特殊的小当事人——孤独症儿童小莹(化名)。 小莹不仅患有孤独症,还伴有智力残疾。她的父亲王某早已失联,母亲林某独自带着她在荔城生活。平日里既要奔波生计,又要照料孩子,双重重担压得这位“单亲妈妈”几度濒临崩溃。无奈之下,林某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王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案件上诉至泉州中院后,郑敏意识到,对于这样一个特殊家庭,一纸离婚判决远远无法解决根本困境。于是她决定亲自上门家访,去见见这个特别的孩子。 起初,林某对郑敏的主动联系充满了戒备。在荔城法院的耐心协助与沟通下,林某终于放下顾虑,同意将见面地点改在离家最近的荔城法院,方便带着小莹一同前往。当天,郑敏看见林某把怯生生的小莹紧紧护在身边,于是蹲下身轻声与小莹打招呼,陪着她翻看崭新的画册、摆弄有趣的玩具,耐心等待孩子一点点放下戒备、适应陌生的环境。直到小莹的神情渐渐放松,郑敏才缓缓向林某询问起孩子的病情、日常照料情况,以及这个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 谈及过往,林某的声音有些哽咽。今年12周岁的小莹,智力水平仅相当于两三岁幼童,无法与人正常交流沟通,即便在特殊教育学校,也难以听懂老师的简单指令。她始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常因为陌生的事物紧张,毫无征兆地尖叫、哭闹,甚至用力拍打自己,稍不留意就会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孩子发作的时候,谁也安抚不了,有时候真的很难熬。”林某的眼眶泛着泪光,语气却又透着不容动摇的坚定,“但我是她的妈妈,我不能放弃。要是连我都放弃了,她要怎么活下去?” 从小莹每月的医疗开销,到日常照料的琐碎难题;从康复训练的断断续续,到林某独自照料的力不从心,郑敏认真倾听着每一个细节,将这个孤独症家庭的所有困境一一记在心上。回访结束后,泉州中院积极联动惠安法院、荔城法院以及荔城区妇联、残联等单位开展协调会商,为小莹的康复医疗、生活学习“把脉会诊”,共同商讨后续帮扶方案。 “司法不是冷冰冰的一纸判决,它应该是有温度的。”郑敏在谈及此次帮扶时说道,“对身处困境的特殊孩子来说,法院的每一次伸手都可能成为照亮他们生命的一束光。” 一份个案的牵挂,最终化作跨域协同的守护力量。为让更多孤独症儿童受益,泉州中院牵头启动“泉心护星·桐守花开”司法关爱服务孤独症儿童专项活动,联合惠安法院、荔城法院开展“惠荔同心·法护家安”家事少年审判跨域协作共建活动,将针对小莹个案的帮扶经验,升级为覆盖泉州、莆田两域的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机制。两地法院围绕跨域立案审理、家事审判协同、特殊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事务保障、司法服务延伸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尤其针对孤独症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起从司法帮扶到康复对接、从判后回访到权益保障的全链条协作模式,推动司法保护从单纯“办案”向实质“救助、护成长”深度延伸,让法治温暖跨越地域,惠及更多“星星的孩子”。 司法护航不止步,协同守护无边界。在泉州,越来越多法院加入到孤独症儿童关爱保护的队伍中来,不断织密关爱保护网。4月1日,永春法院与县残疾人联合会签订《残疾人权益保障共建协议》、与县孤独症关爱服务工作小组签订《孤独症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共建协议》,推动司法保护与社会服务资源深度融合,为孤独症儿童的成长增添一份保障。 每一颗“星星”都有自己的光芒,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世界温柔守护。如今,《泉州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促进条例》已正式施行,泉州两级法院正将这份特别的“法治之约”深度融入司法实践,持续聚焦困境儿童权益保护与关爱帮扶工作,以司法之力撬动社会各界资源,联动各方力量,为孤独症患者及其家庭织就一张持久而牢固的关爱之网,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星星的孩子”成长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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