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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6:05

醉驾直奔派出所 自投罗网被拘役

作者:徐林煌 吕佳敏 林柯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兰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漳平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又10日,并处罚金4000元。

2025年10月晚上,兰某某独自在屋内饮下4瓶啤酒。次日凌晨1时许,兰某某欲到派出所咨询其他事宜,遂驾驶摩托车前往。抵达派出所后,值班民警在与兰某某交流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87mg/100ml。随后,民警将兰某某带至医院抽血并送检。经鉴定,兰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3.91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国家标准,属醉酒。

漳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兰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以危险驾驶罪对兰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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