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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15:14

未经授权擅用综艺照片 蹭热度带货构成侵权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文静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热门综艺凭借高热度和庞大受众群体,自带天然流量优势,不少电商经营者动起“搭便车”的心思,妄图不经授权就借用节目素材宣传带货、快速引流。殊不知,这种看似便捷的营销手段,早已突破法律边界,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难逃法律追责。日前,石狮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电商商家擅自使用综艺剧照侵权案。

案情回顾

湖南某传媒公司独家享有热门电视综艺节目《中餐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近期,该传媒公司发现,石狮某公司经营的网店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餐厅》节目的多张高清剧照、节目截图作为其店铺多款商品的宣传图片及详情页介绍图片。同时,该网店在商品标题中直接标注“中餐厅同款”字样,利用《中餐厅》节目的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其所售商品进行引流和推广。

某传媒公司认为,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遂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公司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其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院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组织调解,承办法官向某公司侵权网店经营者详细释明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指出其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权利的节目剧照、截图,并利用节目名称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已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害,同时亦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某公司认识到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承认其行为确属不当,给某传媒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所有与《中餐厅》节目相关的图片、标题及宣传元素,并一次性赔偿某传媒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某传媒公司在收到赔偿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说法

当下,电商行业竞争激烈,部分经营者为快速抢占市场、提升商品关注度,动起蹭知名影视、综艺、动漫IP热度的歪心思,擅自使用节目截图、剧照、名称、角色形象等素材做商业宣传,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领域。很多经营者误以为“网上素材随便用”“标注同款不算事”,实则完全误解了法律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综艺节目、电视剧、电影等相关的剧照、切片、截图属于摄影作品或视听作品的组成部分,受著作权法保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侵害。

同时,知名节目名称、标识及具有识别性的元素等,经权利人长期使用和宣传,已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标识。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商品与节目存在特定联系,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类侵权行为一旦被认定,侵权方不仅要立即停止侵害,还须赔偿权利人相应的经济损失(包含权利人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最终付出远超短期收益的经济代价。

法官提醒

在日常经营中,所有电商从业者必须牢固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主动学法、懂法、守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使用任何他人享有专属权利的图片、文字、标识等素材前,务必提前取得合法授权,签订正规使用协议,明确使用范围和期限,从源头规避侵权风险,避免陷入法律纠纷,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守住合法经营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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