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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成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促成当事人当即履行付款义务。 2024年,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叶某、黄某、钟某签订《商铺租赁和综合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三被告租赁商铺用于经营,但在履约过程中,三被告未能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原告多次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共计21288.83元,并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卷后,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然而,叶某长期居住国外,与国内有着时差和地域的双重阻隔。若是按照传统线下庭审模式,叶某需跨国往返,不仅耗时费力、增加双方诉讼成本,繁琐的程序还可能延误纠纷化解。 承办法官果断转变思路,启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开展跨国线上调解。身处不同国家、相隔万里的当事人通过手机接入“云端法庭”,在法官的主持下,实现“面对面”沟通协商。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三被告共同支付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合计1.5万元。调解协议签署当日,三被告便主动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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