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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浦城县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屡教不改的惯犯潘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潘某自1995年起已先后9次因盗窃被判刑。今年1月,潘某刚刑满释放仅一个月,便驾驶摩托车跨省流窜至浦城作案。案发当天凌晨,他潜入富岭镇一户人家,盗走价值11万余元的黄金首饰及现金;随后又在临江镇再次作案,虽未盗得财物,但犯罪事实确凿。到案后,潘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坦言是见财起意无法自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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