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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32:50

连江法院打造蓝碳经济“法治引擎”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杨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碧海蓝天间,有个“幸福银行”!

——连江法院打造蓝碳经济“法治引擎”

潮起东南阔,向海逐新强。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县级渔业产值榜首的连江,正以蓝色生态为底色,书写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答卷。2022年,全国首例海水养殖渔业海洋碳汇交易项目在此落地,让“海洋生态价值”真正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这背后,离不开连江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护航与创新探索。

近年来,连江法院主动扛起司法职责,围绕“蓝色碳票”全周期,在审理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生态案件的基础上,持续探索、勇于创新,从率先开创蓝碳生态修复模板,到创新适用新型“碳汇”(“沉积碳―惰性碳”)模式,再到推动蓝碳“产学研用”一体化落地,逐步实现蓝碳司法保护领域的迭代升级,推动连江蓝碳交易迈向“质的提升”。

点碳成金

绘就生态富民新图景

当前,连江正着力打造“闽江口―黄岐半岛”蓝碳经济走廊,构建从湿地修复、碳汇生产到绿色金融的全链条示范体系,让蓝色生态资源成为区域发展的新引擎。法治兴则产业兴,法治强则经济强。紧扣“双碳”战略部署,连江法院主动融入辖区海洋碳汇渔业发展大局,以精准司法服务为蓝碳产业保驾护航。

一方面,该院主动对接聚合力,积极投身全国首个海洋渔业碳汇“1+3+1+N”体系建设,融入涵盖县海渔局、县生态局等多部门的县域“碳汇”工作专班,签订《连江县海洋碳汇交易生态司法保护共建协议》,全力促推“绿色金融+海洋修复+蓝色碳汇”项目试点落地见效。

另一方面,该院立足实际出新招,精准对接县域碳汇功能升级需求,对涉“蓝碳”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设立连江县海洋经济司法协同保护中心,发布《司法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工作措施》,对涉“蓝碳”司法工作进行专项规划、精准落实,以靶向司法服务为蓝碳产业发展纾困解难。

2025年以来,该院已引导6名当事人认购新型“碳汇”(“沉积碳-惰性碳”)2092吨,用司法实践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双向赋能,让蓝色碳汇真正成为惠及民生、驱动发展的“绿色财富”。

跨域协同

织密蓝碳司法新网络

在内部精准发力的同时,连江法院积极向外寻求协同,织密蓝碳司法保护新网络。

破局先行,打造模板。该院与县检察院、县海洋渔业局联合制定《关于推行认购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适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的案件类型、前提条件、认购程序及各单位职责分工,形成“量化损失—碳汇认购—替代修复”闭环机制。该机制已获市法院推广实施,为全市蓝碳生态修复提供了实践指引。

深化“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是连江法院强化蓝碳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该院加强与政府、高校、科研单位的联动协作,组建由福州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教授、福建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相关科技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海洋碳汇司法应用专家团,为海洋生态保护与协同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同时,通过举办海洋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研讨会,与集美大学极地与海洋研究院、江夏学院等开展多轮“蓝碳”生态司法修复交流活动,逐步构建起“精准裁判、有效修复、全面保护”的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不仅如此,该院还主动打破地域界限,与异地法院建立“碳汇”跨域协作协议,进一步规范“碳汇”异地认购的路径和流程。自2022年全国首例适用“蓝碳”修复案件审理以来,已引导15名涉案当事人认购海洋“碳汇”约3.45万吨,交易金额68万余元,推动“蓝碳”司法运用领域实现“破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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