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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建阳法院审结一起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两名被告人均获刑。 袁某甲与袁某乙系亲属,2017年9月至2024年5月期间,二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结成“犯罪搭档”,分工协作制售各类假证假章。袁某甲负责通过电话、微信招揽客源,承接伪造证件、印章的定制订单,并按品类、数量收取费用;袁某乙利用激光刻章机等工具,专职从事各类证件、印章的伪造加工。2024年6月,袁某甲、袁某乙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二人涉案品类繁杂、涉案时间跨度长:先后为多人伪造离婚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道路运输证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公章等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公证书、院校毕业证、疾病证明、企业公章等公司、事业单位印章。除此之外,二人还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非法制造并出售增值税普通发票。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袁某甲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告人袁某乙除构成上述罪名外,另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且系累犯。数罪并罚后,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与6年3个月,并处罚金,作案工具、伪造的证件被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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