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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福建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全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立、运行、监管全流程作出系统规范,以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全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定》结合福建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鉴定工作实际制定,共六章三十条,同步配套技能考核流程与管理工作台账式样两项实操指引;明确了全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总队统筹、支队负责、主站牵头、分站协同、全程留痕、责任可溯的工作原则,清晰界定主鉴定站、分鉴定站的功能定位。 《规定》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原则,明确市级消防救援部门建站申报、自评初评、国家验收、人社备案全流程标准,细化站点启用前公告发布、系统账号开通、非税账户对接等准备事项,推动鉴定站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落实。 《规定》系统划分总队、支队、主鉴定站、分鉴定站的具体职责,全面实行站长负责制,压实管理人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岗位责任,确保分工协作、高效运转。此外,明确对鉴定报名审核、计划编排、理论考试、实操考评、成绩核算、成绩核查、证书制发及补换注销等关键环节实行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强化告知承诺、随机核查、违纪处置等刚性要求,保障鉴定工作公平、规范、高效。 同时,建立质量督导、社会监督、纪律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实行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质量督导模式,畅通服务窗口、电话、邮箱、网站等社会监督渠道,将鉴定履职与纪律执行情况纳入纪检监督范畴,明确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形成全程监管、从严约束的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福建省已建成4个鉴定站,形成“1个主站+3个分站”的鉴定工作网络布局,鉴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完成鉴定17.16万人次,核发证书9.07万本。此次《规定》的印发实施,进一步补齐了鉴定站管理制度短板,将持续提升全省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公信力,为培育高素质消防技能人才队伍、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线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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