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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直播间就能免费领取礼品”“留下电话注册账号就送鸡蛋”?在城市公园中,有人专门诱导中老年人扫码注册各类平台账号换取小礼品,如此轻而易举的“薅羊毛”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猫腻?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赠送礼品之名倒卖个人信息牟利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支某某通过某社交软件“地推交流群”认识上线“温总”,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邹某某在中老年人聚集的公园内开展违法“地推”。二人以关注某些社交软件直播间可以领取小礼品为诱饵,假借帮助操作手机之机,获取被害人手机号并发送给上线,配合上线注册各类软件账户,以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抽成获利。2024年8月,支某某、邹某某在浦城县江滨公园实施违法行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二人分别获利3万余元、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支某某、邹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支某某有期徒刑1年、邹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该案宣判后,二人均服判未上诉。 法官说法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财产状况、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内容。个人信息已成为数字时代最具价值的资源之一,一旦保护不周,极易被犯罪分子窃取、利用,轻则收到垃圾短信、骚扰电话侵扰,重则可能导致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此案犯罪嫌疑人以“地推”为幌子,搜集他人手机号码,擅自操作手机获取验证码并用于注册网络软件,进而贩卖信息牟利,已然触碰法律底线。 法官提醒 公民个人信息关乎个人隐私与财产安全。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莫贪图小恩小惠。日常生活中,切勿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不轻易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如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遭遇电信诈骗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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