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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该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曾是夫妻,经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规定由陈某抚养婚生子,黄某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判决生效后,黄某长期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陈某与黄某多次沟通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永安法院启动家事纠纷专项处置机制,执行法官迅速对接家事少年庭法官组建涉少案件专项执行团队,开展协同办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卷宗,摸清案件原委与矛盾核心。 考虑到该案不仅是简单的金钱给付纠纷,更夹杂着双方离婚后的情感隔阂、沟通不畅等问题,执行团队认为单纯强制执行难以彻底化解矛盾,无法从根本上保障孩子的长期权益,遂坚持法理相融、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一方面,执行法官依法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全面核查黄某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财产信息,明确其履行能力,并将黄某约至陈某住所,当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阐明拖欠抚养费不仅是失信行为,更是漠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背法定抚养义务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冻结财产、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惩戒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家事少年庭法官立足家事案件特殊性,耐心开展一对一温情调解,从亲情责任、子女成长、法律底线等多角度劝导黄某,解开其心结,引导其正视为人父母的法定责任与义务。 最终,黄某认识到错误,当场将拖欠的抚养费足额支付给陈某,并表示今后会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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