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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21:31

连江法院“老法官”调解工作室“云端”发力—— 化解一桩近三十年“房”心事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杨蛉 张佳玲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在连江县人民法院“老法官”调解工作室里,一桩房屋权属纠纷在“云端”圆满落幕。七天后,一面题有“为民办实事,赢得百姓心”字样的鲜红锦旗,被当事人陈某林郑重地捧进连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个持续近30年的房屋买卖“心结”,更是一段以创新机制赋能、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的生动故事。

不久前,陈某林满脸愁容地走进连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一桩压在心头近30年的“心事”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和同村村民赵某财之间的案涉房屋转让交易成立,并确认自己享有该房屋居住权等全部权益及土地使用权。

1997年,因家庭住房紧张,陈某林以6万元价格向赵某财购买了位于连江县江南镇某村的一处房屋(仅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同年底,陈某林一家入住,之后曾对房屋进行过改建,却至今未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后来,赵某财、陈某钦夫妇远赴国外定居,无法配合办理权证变更登记。随着岁月流转,这桩“有实无名”的交易成了一笔理不清的陈年旧账。

更令陈某林心急的是,案涉房屋已被纳入某项目的征迁范围。眼看着征迁登记的日子一天天临近,自己住了近30年的房子却因为无法证明权属而面临“名不正言不顺”的窘境,陈某林只得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法院。

“这起案件涉及未登记房屋确权、跨国送达以及征迁时限紧迫等多重难题。如果按部就班地排期、公告、开庭、判决,不仅要耗费数月时间,更可能延误征迁工作的整体进度。”经工作人员研判,连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即启动“特邀调解员+法官”联合先行调解机制,将案件精准分流至以退休法官为主体的“老法官”调解工作室,由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何秀珍主持调解,法官张锦生全程指导。

仔细翻阅案卷后,何秀珍带着案卷材料敲开了张锦生办公室的门。张锦生仔细查看了陈某林提交的买卖协议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又向何秀珍了解初步情况后明确表示:“这起纠纷的核心在于权属确认,而不是权属争议。”

围绕这一判断,张锦生与何秀珍商讨确定了调解计划:到村委会核实当年的宅基地分配和房屋交易情况,固定基础事实;尽快确认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真实性和现有状态;联系上赵某财,引导双方确认买卖事实,避免因征迁补偿利益引发新的矛盾。

何秀珍心知,赵某财长期居住在国外,如不配合,势必影响陈某林的利益实现和征迁工作进度。她没有片刻耽搁,立即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走访调查。村委会证实,陈某林家庭购房时在村内确无其他宅基地,并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双方买卖协议真实,房屋交易早已成立。

接下来最关键的一步,便是想方设法联系上远在国外的赵某财、陈某钦夫妇。

何秀珍经多方打听,辗转获得了赵某财的联系方式。考虑到时差问题,她特意选择在清晨时分拨通电话,那正是对方的空闲时段。连续数日,何秀珍在时差缝隙中耐心沟通。最初的沉默和犹疑,渐渐被理解和信任取代。赵某财坦言:“其实我们也不想拖着,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该怎么配合。”何秀珍宽慰道:“这好办。我们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连线,三方一起确认当年的买卖事实。”

于是,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场跨越重洋的三方视频调解在连江法院“老法官”调解工作室进行。

屏幕亮起,何秀珍将发黄的买卖协议、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村委会证明等证据一份份清晰展现在镜头前,并条分缕析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珍视邻里情谊、恪守诚信原则。在涉及关键法律认定时,张锦生适时从法律专业角度解答双方疑问,确保调解全程依法依规、严谨规范。

看着一份份熟悉的材料展示,听着法官和调解员入情入理地劝解,屏幕那头的赵某财、陈某钦夫妇频频点头:“法官和调解员说得清楚明白,这件事我们没有异议,一定积极配合。”最终,双方在线确认:案涉房屋转让交易成立,该房屋居住权等全部权益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项下权利均归陈某林享有。

协议签订的那一刻,陈某林声音哽咽:“这些年我住在这屋里,心里总是空落落的。今天总算踏实了!”


记者手记

社会治理的更优状态,是“治未病”;司法追求的更优效果,是“少讼、无讼”。正是在这一理念引领下,连江法院构建起以“调解员+法官”联合先行调解机制为核心抓手的多元解纷体系。

该机制的价值,不仅在于为陈某林这样的个案提供了高效调解通道,更在于它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准分流、专业调解、闭环处置”工作链条——诉讼服务中心前端识别,将适宜调解的案件精准分流;调解员发挥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用情理打开“心结”;法官全程跟进,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协议拟定等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支撑,确保调解既接地气又依法合规,让大量矛盾消弭于诉前、化解在萌芽,真正实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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