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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期,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海沧大队在南海路等重点路段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常态化执法,连续查处两起危险品运输违法行为。 7月1日11时许,海沧大队执法人员在南海路检查一辆轻型厢式危货运输车时发现,该车从厦门某化工公司驶出,计划前往海沧某半导体公司,实际承运异丙醇、无水乙醇两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车辆资质及人员证件齐全,但运单登记货物仅为“印刷油墨”,对实际装载的危化品只字未提。据驾驶员交代,其因临时换车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有运单即可随意承运危货。 7月3日,执法人员在南海路再次查获一起类似案件。一辆危货运输车驾驶员迟迟无法直接出示运单,最终通过手机展示出来,但开具时间晚于执法检查时间,且登记的起讫点与实际行驶轨迹完全相反。驾驶员承认出车前未按规定制作运单,为应付检查临时联系公司补制,因时间仓促导致信息错误。 执法人员分别对两起违法行为的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指出危险货物运单不仅是运输合同,更是应急救援的“救命单”。一旦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若因运单虚假或货单不符,救援部门无法第一时间掌握危化品真实性质,将严重延误处置时机。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两家涉事企业因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已被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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