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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姑田法庭依托线上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跨省三轮摩托车网购买卖合同纠纷,促成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退货物流费用。 2025年初,市民巫某通过网络平台向河北一商家订购一辆搭载250cc水冷发动机的三轮摩托车。车辆到货后,巫某发现其实际配置为150cc水冷发动机,与双方约定严重不符,且车辆为公司户、无法过户至个人名下,后续无法正常转售。巫某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退款未果,于今年5月起诉至姑田法庭,请求判令商家全额退还购车款,并承担退货产生的物流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致梳理案情,明确商家交付商品与约定不符,已构成违约。考虑到商家地处河北,跨省应诉耗时费力、诉讼成本较高,承办法官秉持便民利民原则,决定采用线上调解方式处理案件,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向商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违约的法律后果,并立足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耐心沟通化解分歧。经多轮协调,商家最终认可自身过错,同意巫某全部诉讼请求。 随后,商家主动将购车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保管,并对接物流公司安排退货运输;巫某按要求完成车辆托运,商家收货后足额支付物流费用,法院同步将购车款全额返还巫某,该案顺利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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