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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16年前的欠款,一次合伙产生的积怨,一场婚礼上持遗像讨债的闹剧——一母同胞的兄妹最终对簿公堂。面对亲情与法理交织、双方各执一词的困境,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在庭审结束后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原告李某甲(妹妹)与被告李某乙(哥哥)系亲兄妹,双方曾合伙投资煤矿,但因退伙结算等产生严重分歧,兄妹关系逐渐恶化。李某甲诉称,2010年,李某乙向其借款1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10余年来,李某乙未还款,故起诉要求李某乙偿还借款1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李某乙则以“欠条并非本人所签”“退伙时已还清欠款”等为由,否认欠款的存在。诉讼过程中,李某甲为催讨欠款,在李某乙儿子举行婚礼的当天,手持已故丈夫遗像到场向李某乙催讨债务,李某乙当即报警,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该案开庭审理时,李某乙坚称对欠款“没有印象”“欠条不是其出具”。由于借款时间久远,双方对事实各执一词,且缺乏转账凭证等客观证据。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认为,该案虽系小额民间借贷纠纷,但背后涉及兄妹亲情、合伙积怨等多重矛盾,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实现服判息诉,还可能使家庭关系进一步恶化。承办法官决定在庭后继续开展调解工作。“案件标的虽小,却连着民心。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人生。法律有尺度,法官更要有温度。判决相对容易,但当事人心里的疙瘩没有解开,矛盾就不算真正化解。”承办法官表示。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避免双方情绪再度失控。 面对李某乙,法官没有纠缠于欠条真伪,而是从亲情角度切入:“你们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妹,早年一起合伙做生意,互相帮衬。这些年妹妹心里憋着气,才会做出过激的事。即便对借款事实存在争议,作为兄长,面对妹妹10余年的诉求,是否可以考虑在合理范围内作出让步?” 法官的话让李某乙沉默了。他回忆起妹妹当年曾在他困难时伸出援手,也想起父母在世时最怕看到儿女不和。经过耐心疏导,他的态度逐渐缓和,表示愿意“坐下来好好谈”。 面对李某甲,法官通过其代理律师转达调解意见。法官先肯定了她主张债权的合法性,同时也明确指出:“在婚礼现场持遗像讨债的方式极为不妥,不仅伤害了侄子的婚礼,也让你从有理变为无理。你维权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方式过激,反而让法官和公众对你产生了负面看法,要学会理性行使权利。”法官建议她适当降低期望值,尽快了结这桩心事,修复与兄长的关系。 经过庭后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乙在15天内向李某甲偿还款项7000元,李某甲放弃剩余款项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图据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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