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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不用为治疗费用发愁了。”近日,走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忠门法庭调解室,老张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脸上愁云尽散。 老张是一名木工。2025年9月,他在郑家兄弟的自建房做工时不慎从三楼坠落,造成右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住院29天,误工180天,十级伤残,这场意外让这个家中顶梁柱轰然倒下,一家老小的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 包工头何某虽在事发后垫付了5万余元医疗费,但对后续治疗、误工、残疾赔偿等问题,三方始终谈不拢。“我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都指着我干活挣钱。这一摔,天都塌了。”说起迟迟拿不到的赔偿款,老张眼眶泛红。 今年初,在多次沟通无果后,老张将郑家兄弟和何某起诉至秀屿法院忠门法庭。 承办法官翻阅案卷后发现,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何某作为包工头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郑家兄弟将工程发包后亦负有相应责任。老张是家中主要劳动力,事故后家庭失去收入来源,着急要钱;房东和包工头虽对事实无异议,却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类民生案件,拖得越久,对当事人越不利。”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近日,三方当事人如约到达法院,法官并没有急着开庭,而是把他们请进了调解室。 “医疗费5万余元、误工费6.8万元、残疾赔偿金11.7万元……总计23万余元。”老张的代理人摊开赔偿清单一笔笔算着,调解室气氛一时有些凝重。 “我不是不想赔,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何某搓着粗糙的手,面露难色。 旁边的郑家兄弟也低着头叹气:“房子刚盖完,手头紧,一下子凑不齐。” 调解一开始就卡了壳。 “你们的难处都能理解。今天把大家聚在这里,就是为了让受伤的人能尽快拿到钱治病,让承担责任的人也能负担得起。”法官的一番话,让现场安静下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法官在原告的伤痛与被告的难处之间反复“穿针引线”——既向老张客观分析诉讼周期长、可能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风险,又向郑家兄弟和何某阐明法律责任的刚性约束。 “张师傅,您这伤,我们都心疼。但如果坚持按起诉标的寸步不让,诉讼周期可能要延长,后续治疗等不起啊!”“老何,你作为包工头,安全责任是跑不掉的。早点和解,对大家都好。”调解从午后持续到傍晚。法官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和方案,茶杯里的水凉了又续、续了又凉。 终于,经过五轮协商,三方同时点了头:除了前期已垫付的金额外,何某一次性再赔偿8万元,郑家兄弟共同赔偿3万元,共计11万元。 “这11万元,我们当庭付清。”何某和郑家兄弟商量后当场承诺。 “这笔钱够我做后续治疗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老张在调解协议上按下手印时,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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