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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购入他人实名手机号,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023年1月,王某偶然得知,收购他人实名注册手机号转售并协助注册验证成功,即可获利。于是,王某便开始在朋友圈和群组发布广告,随即就有人向他出售,也有人向他购买手机号,王某从中赚取差价,直至2024年12月案发,王某被抓获。 经查明,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20日间,王某共计转售3000多个实名注册手机号,违法所得共计19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案发后,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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